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山东青州女检察官"第一书记"带领村民垦荒致富

2013-6-16 10:26| 发布者: admin| 查看: 91827| 评论: 0|来自: 正义网

摘要:   正义网青州6月15日电(记者 卢金增 通讯员 段海玉 张甜)“刘检,咱们村跟尧王控股有限公司的荒山承包合同签下来了。”6月13日一大早,山东省青州市检察院副检察长、驻庙子镇上岸青村“第一书记”刘荣华接到了该 ...

  正义网青州6月15日电(记者 卢金增 通讯员 段海玉 张甜)“刘检,咱们村跟尧王控股有限公司的荒山承包合同签下来了。”6月13日一大早,山东省青州市检察院副检察长、驻庙子镇上岸青村“第一书记”刘荣华接到了该村支部书记王水庆的电话,电话里的每一句话都透露着欣喜与激动。

  刘荣华虽是位女性,但却比一般的男性还要风风火火、雷厉风行。今年初春,她来到上岸青村这个小山村任职“第一书记”后,迅速进入角色,走街串户,访贫问苦,调查摸底,积极开展工作。短短半年时间,上岸青村的面貌就发生了大变化,她先后协调、筹集资金为村里整修了办公室,硬化了进出村路,安装了路灯,让老百姓真正得到实惠。

  刘荣华明白,授之以鱼不如授之以渔。来到这里担任第一书记,最重要的是要帮助村里发展经济,改变村集体年收入1000元的落后局面。通过深入调研,她了解到该村外出务工人员多,无力开垦,荒山常年闲置,通过广泛征求村民的意见和建议,与村“两委”协商研究,最终确定了“盘活荒山资源、壮大集体经济”的发展路子。

  定好思路后就立即行动。刘荣华先后联系了多家公司、企业,就荒山开发、利用等进行沟通,并多次与庙子镇党委政府交流荒山承包意见,最终确定将村里的1570亩荒山承包给青州市尧王控股有限公司。由该公司对荒山进行绿化、开发利用,发展经济林果业。在最后签订合同的时候,刘荣华副检察长明确提出了自己的观点:“要根据物价上涨等因素,每隔三年适当提高承包价格。要聘用村内闲置劳动力进行果树种植和果树管理等,提高农民收入。”

  对于这次荒山承包带来的效益,刘荣华分析的头头是道:我们不只看到每年增加的几万元村集体收入,更重要的是荒山绿了,改善了生态环境。承包人又是“责任人”,这样也可以减轻我们每年在护林防火方面的投入。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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