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江西万安检察院发挥检察建议作用 做好职务犯罪预防

2013-6-18 08:45| 发布者: admin| 查看: 117779| 评论: 0|来自: 正义网

摘要:   正义网吉安6月17日电(通讯员 杨继春)“万安县枧头镇政府:万安在查处你镇下潞村村党支部书记肖家灿和村主任曾承明贪污国家粮食直补资金犯罪案件中,发现你镇所属村委会在实施粮食直补面积申报过程中存在以下问题:1 ...

  正义网吉安6月17日电(通讯员 杨继春)“万安县枧头镇政府:万安在查处你镇下潞村村党支部书记肖家灿和村主任曾承明贪污国家粮食直补资金犯罪案件中,发现你镇所属村委会在实施粮食直补面积申报过程中存在以下问题:1、镇政府在安排农综所具体负责管理全镇粮食直补面积的申报工作中,没有严格按照粮食直补申报手册规定的程序操作,监督机制形同虚设……”。6月14日,为发挥检察建议作用,搞好职务犯罪预防,江西万安县检察院向该县枧头镇政府发出了关于规范所属村委会粮食直补面积申报工作的检察建议。目前,该检察建议已专程送达该镇党委书记手中,其表示一定采取相关措施对涉及问题加以整改,并将整改情况书面回复检察院。

  近年来,江西万安检察院充分发挥检察建议作用,切实搞好职务犯罪预防。一方面注重检察建议的质量。检察建议要有针对性可操作性。泛泛而谈、内容空洞、流于形式的检察建议,既不能帮助发案单位真正解决实际问题,起到应有的法律效果,同时也会影响单位和群众对检察人员素质以及检察机关形象的看法,起到负面作用。因此,该院以查办案件为切入点,深入案发单位调查,全面了解掌握情况,将取得方方面面的材料汇总整理,进行深入分析,透过表面现象找出问题的实质和根源,抓住要害,对症下药,提出有建设性的、可操作性的治理整改意见,避免头痛医头,脚痛医脚;另一方面注重检察建议的落实和反馈。切实把检察建议落到实处,防止一些单位收到检察建议后,将其束之高阁,不予研究落实的情况出现。该院在检察建议发出之前,还主动与被建议单位的有关领导一起交换意见和看法,达成共识,共同研究采取整改措施,增强实效性。

  据悉,该院近年来已向林业、卫生、建筑工程等已发、易发案件领域发出检察建议20多份,全部被采纳,促使这些领域的发案率明显大幅度下降,取得了良好的效果。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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