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张家口下花园区检察院发挥案管工作的监管服务职能

2013-6-18 08:43| 发布者: admin| 查看: 90113| 评论: 0|来自: 正义网

摘要:   正义网张家口6月17日电(通讯员 郝艳丽 张永明)河北省张家口市下花园区人民检察院案件管理办公室自成立半年来,为切实发挥案管中心的管理、监督、服务职能作用,从案件审查、协调沟通、流程监控、律师接待等方面工作 ...

  正义网张家口6月17日电(通讯员 郝艳丽 张永明)河北省张家口市下花园区人民检察院案件管理办公室自成立半年来,为切实发挥案管中心的管理、监督、服务职能作用,从案件审查、协调沟通、流程监控、律师接待等方面工作入手,使案件管理中心工作科学化、规范化、程序化。收到了良好的监管服务效果。

  该院案件管理部门严把案件进出口关。在收案伊始,案件管理办公室对案卷进行认真审阅,确保收、送案件质量,同时强化对办案程序和动态的实时监管,通过对案件节点的控制,切实做好案件办理、办结环节的监督管理工作。接收公安机关提请逮捕、移送起诉案卷时,注重对犯罪嫌疑人在逃、另案处理信息的收集,加强对案外人员的监督;在案件受理、分流、监管、跟踪、评查过程中,注重发现职务犯罪线索或诉讼违法行为,为办案部门提供线索来源。充分利用案件管理的信息优势,建立办案情况和执法质量两个分析平台,指导和服务办案.

  同时,该院主动加强院内外业务部门案件的沟通协调。针对新刑事诉讼法及民事诉讼法实施时间不长,案管中心人员少,任务重的情况,为确保案件正常顺畅流转,采取邀请政法部门领导召开联系会议的方式,积极与公安、法院及本院相关科室协调沟通,解决案件相关分歧及疑点,争取他们对案管工作的支持与配合。

  规范律师接待工作。案管中心实行律师预约登记,建立接待台账,及时与承办案件检察官联系确定阅卷时间,安排律师阅卷,做到不拖延、不耽搁。

  据悉,该院案管中心正式运行以来,未发生执法办案违法事件,案管工作得到公安、法院、院内有关部门和律师的充分肯定和一致好评。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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