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浙江温州:不放过任何疑点 铲除冤假错案生存土壤

2013-6-14 12:21| 发布者: admin| 查看: 120940| 评论: 0|来自: 检察日报

摘要:   又讯(记者岳耀勇 通讯员陶京津)浙江省温州市检察院、中级法院、公安局、司法局日前召开联席会议,研究进一步完善防范冤假错案机制,并通过了《关于进一步防范冤假错案机制的联席会议纪要》。与会单位一致认为, ...

  又讯(记者岳耀勇 通讯员陶京津)浙江省温州市检察院、中级法院、公安局、司法局日前召开联席会议,研究进一步完善防范冤假错案机制,并通过了《关于进一步防范冤假错案机制的联席会议纪要》。与会单位一致认为,公检法三机关分工负责、互相配合、互相制约,能有效防范冤假错案的发生。

  据了解,近3年来,温州市检察机关在审查起诉工作中严格把关,对255名不构成犯罪的人员作出绝对不起诉决定,对165名犯罪事实不清、证据不足的人员作出存疑不起诉决定,对1775名犯罪情节轻微,依照刑法规定不需要判处刑罚或者免除刑罚的人员作出相对不起诉决定,退回侦查机关撤销案件151人。

  温州市检察院有关负责人表示,防范冤假错案,检察机关责无旁贷。温州检察机关将严格把握逮捕条件和起诉条件,坚决杜绝将不符合起诉条件的案件提起公诉;在案件审查中不放过任何疑点,及时通过补充补强证据,排除合理怀疑,尤其是死刑案件,必须排除一切合理怀疑,达到唯一性的证明标准;构建完善证据体系,从侦查中心的程序观转向审判中心的程序观,从查明事实的办案观转向证明事实的办案观,从依赖口供的证明观转向重视科学证据的证明观;履行诉讼监督职能,坚决纠正违法侦查和非法取证行为,及时发现与排除非法证据,确保程序公正。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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