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广西:特邀监察员要加强对纪检监察工作监督

2014-7-11 17:54| 发布者: admin| 查看: 97824| 评论: 0|来自: 中央纪委监察部网站

摘要:   近日,广西自治区监察厅召开特邀监察员座谈会,新聘特邀监察员28名。自治区纪委副书记、自治区监察厅厅长、自治区预防腐败局局长何开长出席会议并讲话。他希望特邀监察员充分发挥在咨询、联系、宣传、监督等方面 ...

  近日,广西自治区监察厅召开特邀监察员座谈会,新聘特邀监察员28名。自治区纪委副书记、自治区监察厅厅长、自治区预防腐败局局长何开长出席会议并讲话。他希望特邀监察员充分发挥在咨询、联系、宣传、监督等方面的作用,积极参与纪检监察机关开展的各项监督检查、民主评议、效能质询等活动,推动全区党风廉政建设和反腐败工作深入开展。自治区纪委常委、自治区监察厅副厅长于洁主持会议。自治区监察厅副厅长江红兵宣读了《关于聘任新一届特邀监察员的通知》。

  何开长代表自治区监察厅对特邀监察员提出三点希望:一是充分发挥桥梁纽带作用。通过深入走访,拓宽与群众交流的渠道,倾听群众意见,同时向群众宣传党风廉政建设和反腐败工作的方针政策。二是充分发挥参谋助手作用。在深入调查研究、掌握社情民意基础上,多领域多层次提出专业意见建议,积极参与政策制定和理论研讨,为科学决策提供咨询和参考。三是充分发挥民主监督作用。积极参与纪检监察机关开展的各项监督检查、民主评议、效能质询等活动,对在本职岗位、日常生活中发现的问题,提出意见建议,促进机关作风转变、效能提高。同时,加强对纪检监察工作的监督,帮助纪检监察机关加强自身建设,打造靠得住、过得硬的队伍。何开长还要求全区各级纪检监察机关加强领导、完善机制、创造条件,为特邀监察员深入开展工作提供保障。

  本届聘任的28名特邀监察员任期自2014年7月至2019年6月。其中包括民主党派14人,无党派5人,中共党员9人。在职业分布上,有大学教授、医务工作者、法律工作者、企业家、作家、会计师、媒体从业人员、行政机关工作人员。在选聘程序上,自治区监察厅充分发扬民主、吸收各方推荐意见,并按要求进行了审查。在结构上,充分考虑了广泛性和代表性,使特邀监察员在党风廉政建设和反腐败工作中发挥更重要作用。

  建立特邀监察员制度,是实行行政监察与社会监督相结合、依靠群众开展监察工作的有效方法,是建立健全监督机制、加强政府机关廉政勤政建设的重要举措。过去5年来,广西自治区各级监察机关坚持把特邀监察员工作摆上重要位置,每年将特邀监察员工作列入行政监察年度工作要点进行统筹部署,并向上级监察机关专题汇报特邀监察员工作情况。自治区监察厅还专门出台《特邀监察员工作办法》,下发实行对口联系的有关通知,将特邀监察员分成4组,分别由监察综合、党风政风、执法效能、预防腐败等部门对口联系,加强相互间的沟通。各特邀监察员在认真做好本职工作的同时,积极投身纪检监察事业。一些特邀监察员积极建言献策,并利用信息广、渠道宽的优势,广泛收集民意,向群众宣传反腐败形势,起到桥梁纽带作用。(广西壮族自治区纪委)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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