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安徽宣城市检察院:十条意见服务民营经济发展

2013-6-21 09:23| 发布者: admin| 查看: 91660| 评论: 0

摘要:   为民企成长送来法制“定心丸”   安徽宣城:十条意见服务民营经济发展   本报讯(记者吴贻伙)借行政审批之机向民营企业索贿受贿者将会受到严肃查处,插手民企间经济纠纷对不应当立案而立案的要及时纠正…… ...

  为民企成长送来法制“定心丸”

  安徽宣城:十条意见服务民营经济发展

  本报讯(记者吴贻伙)借行政审批之机向民营企业索贿受贿者将会受到严肃查处,插手民企间经济纠纷对不应当立案而立案的要及时纠正……对于安徽省宣城市近10万个民营企业和个体工商户来说,该市检察院日前出台的服务民营经济发展十条意见,为他们带来了福音。

  宣城市是闻名中外的徽商故里,近年来该市大力发展民营经济,现已逐渐成为安徽省民营经济第一大市。据宣城市检察院检察长谢效珉介绍,截至2012年底,宣城市民营企业和个体工商户已达9.59万户,民营经济的从业人员占到了全市从业人员的80%,2012年所上缴的利税占据当地财政收入的53%。

  “民营经济越发达,就业面就越广,社会闲散人员就越少,也越有利于社会的稳定。面对宣城民营经济这样良好的发展态势,检察机关当然不能缺位,必须结合职能当好‘守护者’。”谢效珉说。

  据了解,宣城市检察院的这十条意见主要着眼于解决检察人员的执法理念问题,要求在服务过程中要牢固树立平等保护意识,防止“重国有、轻民营”现象的发生,并在此基础上顺应广大民营经济从业者对良好法治环境的期待。

  针对民企普遍关心的经营安全及民营企业家的人身财产安全问题,该意见要求检察机关加强与侦查、审判机关的协作配合,严厉打击破坏民营企业生产经营秩序、侵犯民营企业经营管理者人身财产安全的违法犯罪和敲诈勒索、欺行霸市等侵害民营企业合法利益的黑恶势力犯罪,依法妥善处理因经济纠纷引发的刑事案件。

  为杜绝一些行政执法人员向民企伸手、“吃拿卡要”等行为,该意见强调要依法及时处理民营企业的举报、控告,对一般违法违纪行为,及时移送并督促有关部门依法依纪处理。同时结合办案大力开展职务犯罪预防,建立健全重点行业、重点领域的预防调查、预防研究和预防建议制度,不断为民营经济发展优化廉洁高效的政务环境。

  上述十条意见一经出台,就受到了当地民营企业家的欢迎。安徽省人大代表、博瑞特公司董事长徐智明说:“检察院的服务意见使得我们这些民营企业因此有了更好的法制保障,是真正吃了颗‘定心丸’。”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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