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浙江瑞安检察院多措并举助未成年犯顺利中考

2013-6-21 08:20| 发布者: admin| 查看: 89255| 评论: 0|来自: 正义网

摘要:   正义网温州6月20日电(记者范跃红 通讯员郑集思)尽管中考已经结束四天,但对关押在浙江省瑞安市看守所的两名未成年犯来说,这是一次难忘的考试,离不开检察官等人的帮助。这是浙江省范围内首次在看守所内进行的中考。 ...

  正义网温州6月20日电(记者范跃红 通讯员郑集思)尽管中考已经结束四天,但对关押在浙江省瑞安市看守所的两名未成年犯来说,这是一次难忘的考试,离不开检察官等人的帮助。这是浙江省范围内首次在看守所内进行的中考。

  今年3月,瑞安市检察院在对一起恶性案件审查起诉过程中,发现两名在押人员为初三学生,如不犯案,正逢中考。而中考又兼具“毕业考”和“升学考”的双重意义,按照规定,没有参加中考的学生,将不予颁发毕业证书。“两人犯罪时才刚满14周岁,如果能参加中考,有了毕业证书,对他们将来的人生或多或少有帮助。”该院未检科经办人将这一想法向分管院领导作了汇报,得到了领导的支持。通过多方面努力,成功为两名在押人员完成了中考报名。该院监所科则负责与这两名在押人员进行谈心,排除他们的消极情绪,嘱咐他们静心复习,并将中考复习资材送到两人手上,使他们能够安心在看守所里复习备考。

  在案件诉讼过程中,瑞安市检察院积极与法院、看守所进行了沟通,并取得他们的支持配合,在法定期限内,尽量推迟宣判、推迟投送,从而在不退查、不延长审限的情况下为两名未成年人参加中考提供了条件。同时,瑞安市检察院主动联系瑞安市教育局、温州市教育局、瑞安市看守所等多家单位,敲定考试相关事宜:考场设在看守所的会议室内,现场监考则由教育局指派的老师担任,并加派一名纪检人员执行监督。看守所除了提供场地以外,增派两名干警负责“考场”秩序以及安全,瑞安市检察院未成年人检察科、监所检察科的同志则在场负责各单位之间的衔接工作,考试所有流程、纪律、要求都同普通考场一样,规范地进行着。此外,瑞安市检察院还特意派专车负责运送试卷及接送监考老师、纪检监督员,做到万无一失。

  “我们将两名对象的准考证交到他们手上,告诉他们能参加考试时,两人先是沉默,后纷纷落泪。我们希望他们能够受到感化,能够知道社会没有放弃他们,只要他们能有所悔改,努力改造,社会一样会接受他们。”瑞安市检察院未检科科长郑洁这样说道。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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