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我市拟筹集5亿元 用于企业应急还贷

2015-8-22 21:01| 发布者: admin| 查看: 133576| 评论: 0

摘要: 我市拟筹集5亿元 用于企业应急还贷2015-08-22 08:53:03进入论坛来源:平顶山新闻网分享到:QQ空间新浪微博腾讯微博微信更多0平顶山新闻网讯(记者邱爽)近日,我市企业应急还贷互助周转金座谈会在市财政局召开。50余 ...

我市拟筹集5亿元 用于企业应急还贷



2015-08-22 08:53:03      进入论坛      来源:平顶山新闻网







    平顶山新闻网讯(记者邱爽)近日,我市企业应急还贷互助周转金座谈会在市财政局召开。50余家企业负责人聚集一堂,共商企业应急还贷周转金的有关事宜。

    为深入贯彻落实《平顶山市人民政府关于进一步促进小型微型企业健康发展的若干意见》,加强政府对企业发展的支持力度,提高企业抵御风险能力,增强政府和银行对企业的信心,帮助企业减轻资金周转压力、降低财务成本,我市研究制定了《平顶山市企业应急还贷互助周转金管理办法》。

    据市财政局党组书记、局长高永华介绍,设立企业应急还贷周转金,可为我市企业提供流动资金贷款到期还贷续贷服务,保障企业正常生产经营,防范企业资金链断裂风险。应急周转金按照“政府支持、企业互助、封闭管理、临时应急、安全无偿”的原则设立,并按照“短期、应急、安全、高效”的模式运作,用于企业在银行到期借款的转贷周转。

    我市应急还贷周转金筹集规模拟确定为5亿元。其中,市财政筹集1亿元(目前已到位6000万元),企业筹集4亿元。企业应急周转金由企业自愿认缴,每家企业认缴额度不少于100万元,上不封顶。企业认缴的应急周转金由市应急还贷互助周转金管理办公室无偿使用,认缴企业享受应急周转金优先使用的权利。单笔额度在企业实际认缴金额的10倍以内;非认缴企业单笔使用额度不超过1000万元,且在应急周转金有闲置额度时方可使用。应急周转金使用期限为1-10日,10日之内免收利息,且不用缴存保证金或提供抵押、质押。


责任编辑:祁凯琳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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