随着通信和网络技术的发展,微信、QQ等社交聊天工具越来越普遍的被人们应用。这样方便的交流方式可以随时随地向朋友分享我们在做什么,有什么新鲜事儿。然而发一张图片竟然引发一场刑事案件让谁都始料未及。 2014年8月19日中午,被告人杨某的女朋友和几个男性朋友在街上小饭馆吃饭,其中的一位男性拍了一张照片发到了QQ空间,这张照片恰好被杨某看见。杨某看到自己的女朋友和几个男性吃饭就满腔怒火冲进饭馆,嚷嚷着要打人,被大家劝出来之后仍心有不满。杨某回到家里,找了一个干活用的不锈钢刀片再次冲进饭馆,一进来就和那几个男性动起了手脚,用刀片将被害人的左小臂砍伤。旁观者报案后,警察赶来当场将其抓获,经鉴定被害人的伤情为轻伤。 审理过程中,法官了解到,被告人性格内向并且暴躁,其家庭教育方式简单粗暴,成长过程中与父母交流甚少,造成今天这样的后果与其成长环境不无关系。其父母也认识到自己教育不当,积极赔偿受害人损失,被害人也不再追究被告人一切责任,只是对他这种犯罪行为深感遗憾。最终此案在法官的努力下,双方当事人就民事赔偿部分达成和解,对杨某从宽处理,依法判处其有期徒刑六个月。 |