设为首页今天是

江苏扬州市检察院:探索反渎民行协同办案

2014-5-7 09:35| 发布者: admin| 查看: 78068| 评论: 0|来自: 检察日报

摘要:   本报讯(通讯员刘宁 夏继金)实践中,基层检察院反渎部门一般配有干警4至5名,民行部门2至3名,怎样解决两部门案源不足的问题?怎样有效突破渎职案件?怎样查清民事诉讼领域的虚假诉讼?江苏省扬州市检察院给出了自 ...

  本报讯(通讯员刘宁 夏继金)实践中,基层检察院反渎部门一般配有干警4至5名,民行部门2至3名,怎样解决两部门案源不足的问题?怎样有效突破渎职案件?怎样查清民事诉讼领域的虚假诉讼?江苏省扬州市检察院给出了自己的答案。该院检察长闵正兵介绍说,实行两部门线索一起评估,调查一起进行,案件一起突破,是解决问题的有效办法。

  该院在查处高邮市法院执行法官王某执行判决中滥用职权、受贿一案时,初查前,反渎部门多次听取民行部门意见,对王某在执行判决过程中是否违反有关民事法律规定进行反复研究,在此基础上确定侦查方向和取证要求,两部门联手初查后,依法对王某立案。最终,王某被判处有期徒刑二年。民行部门干警参与反渎线索的初查,既可发挥民行办案人员审查的细腻性,又可增加办案力量和隐蔽性,尤其是办理司法领域渎职线索时,还可弥补反渎干警民事行政法律掌握不全面的弱点,提高初查质量。

  在民行检察监督工作中,该院发现,有些民事案件尽管错误明显,但监督纠正却阻力很大。民行部门在监督过程中很难查清不公正判决、裁定、执行背后的原因,影响监督效果。为解决这一问题,该院要求民行部门在履职过程中一旦发现可能存在涉嫌犯罪的行为,要及时将线索通报反渎部门。今年该院在办理一起虚假诉讼案件时,反渎部门根据民行部门提供的线索,深挖背后的渎职行为和权钱交易。最终,该院不仅一举突破了8件虚假诉讼案件,还查处了该市邗江区法院执行局原局长马某涉嫌执行判决、裁判滥用职权和受贿犯罪。

  通过对法官渎职犯罪的查处,再回过头对其承办案件进行监督,有效弥补了民行监督力度的不足问题,提高了民行监督的刚性和效果。如上文提到的王某执行判决滥用职权案,民行部门多次接到当事人的申诉、上访,针对错误的执行行为也提出了相应的监督意见,但法院一直未予纠正。反渎部门对王某立案查处后,法院很快纠正了错误执行,收到了很好的监督效果。

  据统计,今年以来,该院反渎部门立案14人,其中科级干部8人,贪渎双罪名11人;民行部门发现虚假诉讼案件12件,提出抗诉6件,提请省院抗诉2件,发出再审检察建议6件,执行监督10件。办案中这种相互借力的做法,实现了两部门的共赢。

  (原标题:优势互补 破解办案难题 江苏扬州:探索反渎民行协同办案)


路过

雷人

握手

鲜花

鸡蛋


返回顶部