河南省夏邑县车站镇农民克某年仅40已七度入狱。近日又被虞城县人民法院以抢劫罪判处有期徒刑十五年。 1996年7月被告人克某以盗窃罪被判处有期徒刑九年零六个月。2006年刑罚执行完毕后该犯贼心不死,在此后的六年间又因盗窃罪五次获刑。2013年4月,克某伙同林某在310国道的长途汽车上行窃时被发现,其同伙林某当场被抓,克某掏出剪刀威胁乘客:“我看你们谁敢动,谁动我就刺你们!”并与乘客厮打在一起,把一乘客刺伤后下车逃跑。 法院审理认为,被告人克某伙同他人在实施盗窃过程中为抗拒抓捕,当场使用暴力,其行为已构成抢劫罪。因其是在刑罚执行完毕后五年内又犯罪,系累犯,依法从重处罚,遂做出上述判决。 虞城县人民检察院 万亚娟 袁慧敏 范亚莉 高 辉 高学诚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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