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江苏安徽批捕三名生产、销售有毒、有害食品嫌犯

2013-6-20 07:56| 发布者: admin| 查看: 105831| 评论: 0|来自: 检察日报

摘要: 不让“地沟油”“病死猪肉”上餐桌 江苏安徽批捕三名生产、销售有毒、有害食品嫌犯   本报讯(通讯员王威)江苏省睢宁县检察院在审查一起生产、销售有毒、有害食品案中,深挖漏罪漏犯,追诉6名犯罪嫌疑人。先期到案 ...

不让“地沟油”“病死猪肉”上餐桌

江苏安徽批捕三名生产、销售有毒、有害食品嫌犯

  本报讯(通讯员王威)江苏省睢宁县检察院在审查一起生产、销售有毒、有害食品案中,深挖漏罪漏犯,追诉6名犯罪嫌疑人。先期到案的4名漏犯已被判刑。6月16日,该院以涉嫌生产、销售有毒、有害食品罪对另一名漏犯黄启华作出批捕决定。

  去年4月,睢宁县相关执法部门捣毁李集镇一个“病死猪”加工“黑作坊”,当场查获已经发黑变质的病死猪28头。据“黑作坊”主人涂明远交代,病死猪都是从本镇的李培明、赵某等人手中收购。

  与李集镇毗邻的安徽省泗县的许侠、许素华及黄启华等3人,为图便宜多次从涂明远家里批发病死猪肉,3人不仅亲眼看见过涂明远加工病死猪肉的过程,有时还主动“搭把手”。另外,涂明远妻子刘翠也多次积极参与病死猪的收购及病死猪肉的加工。

  检察机关认为,刘翠、许侠、许素华、黄启华等4人均涉嫌生产、销售有毒、有害食品罪,李培明、赵某涉嫌销售不符合安全标准的食品罪。涂明远、刘翠、许侠、许素华、李培明已被判刑。目前赵某仍在被追捕中。

  本报讯(记者吴贻伙 通讯员李伟 高玉芹)猪下水、猪腚肉以及猪后腿腋肉等猪肉碎料因为不能食用,大都会被丢弃掉,但安徽省灵璧县的吕坤义、田学春两人却将其“变废为宝”,加工成食用猪油后销往街头的烧饼摊等处。6月9日,灵璧县检察院以涉嫌生产、销售有毒、有害食品罪将两人批准逮捕。

  据查,2009年至2012年7月,吕坤义承包了灵璧县食品公司灵城中心食品站生猪屠宰废料的处理事宜。最初他将猪血、猪下水、猪毛等拿到市场上销售,将猪肉碎料当垃圾处理。后来,吕坤义觉得可惜,便将猪肉碎料炼制成所谓的食用猪油,并销售给一些小吃店和打烧饼的小摊进行获利。

  2012年7月,田学春接手吕坤义承包相关废料收集工作。经吕坤义点拨,田学春开始炼制“地沟油”,卖给吕坤义。至案发前,吕坤义共从田学春处购买了近千斤“地沟油”并对外销售。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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