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四川省检察院依法对邹平决定逮捕
2014-10-16 09:08
|
发布者:
admin
|
查看:
216554
|
评论: 0
摘要
: 经四川省人民检察院指定管辖,四川省巴中市人民检察院依法对四川省南充市原副市长邹平(副厅级)涉嫌受贿犯罪立案侦查。2014年9月28日,经四川人民检察院决定予以逮捕。案件侦查工作正在进行中。
经四川省人民检察院指定管辖,四川省巴中市人民检察院依法对四川省南充市原副市长邹平(副厅级)涉嫌受贿犯罪立案侦查。2014年9月28日,经四川人民检察院决定予以逮捕。案件侦查工作正在进行中。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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