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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未检】江苏宿迁宿城:阳光工作室帮涉罪少年获新生

2014-10-7 10:45| 发布者: admin| 查看: 97249| 评论: 0

摘要:   本报讯(记者徐盈雁 通讯员王苏洁 仇征)“检姐徐,咱们这周什么时候再去敬老院啊?我有点儿想李奶奶他们了。”近日,在江苏省宿迁市宿城区检察院的阳光工作室内,小臧用新起的外号对身边的帮教检察官徐涵宇说。 ...

  本报讯(记者徐盈雁 通讯员王苏洁 仇征)“检姐徐,咱们这周什么时候再去敬老院啊?我有点儿想李奶奶他们了。”近日,在江苏省宿迁市宿城区检察院的阳光工作室内,小臧用新起的外号对身边的帮教检察官徐涵宇说。 

  17岁的小臧是一名中专学生,因为在学校与他人发生冲突将人打伤。案件移送到宿城区检察院后,该院对案件进行了审查,了解到小臧有自首情节,且已取得被害人谅解,认为应属于附条件不起诉的情形,遂依法对小臧作出不起诉决定,并设定6个月的考察期。帮教检察官徐涵宇就是在阳光工作室对小臧进行心理疏导以及定期帮扶指导的,并且不定期地带小臧到敬老院、福利院做义工活动。 

  阳光工作室是该院未成年人刑事检察工作的主要平台,成立于2013年。该院遴选了3名业务能力强、拥有心理咨询师资格的检察官专门负责办理涉及未成年人刑事犯罪案件的逮捕、起诉、诉讼监督及预防帮教工作,实行“捕、诉、监、防”一体化的办案模式。“阳光工作室就该精心办案、倾心沟通、凝心维权、悉心帮扶”,该院检察长殷勇说。 

  “如果就这么起诉了,小臧的前途就彻底毁了”,这是徐涵宇接手小臧故意伤害案时的第一反应。眼看着小臧就要期末考试,徐涵宇跟领导汇报后,立刻前往小臧的老家及学校,了解小臧平时的表现,并把小臧约到阳光工作室,对小臧进行心理疏导。结合小臧的综合情况,该院依法对其作出不起诉决定。 

  除了精心办案,阳光工作室更是检察官对涉罪未成年人开展心理疏导、考察帮教等工作的阳光基地。通过“阳光维权热线”、“阳光对话角”倾听未成年人的诉求,给他们进行心理辅导;定期开展公益活动,带领孩子们走进福利院、养老院等“阳光基地”进行义务劳动,提升他们的社会责任感与感恩意识;设立专门的“阳光基金”,帮助困难的失足青少年重返校园学习;联合学校、团委、关工委等未成年人保护组织组建志愿团,为广大未成年人宣讲法律知识。 

  阳光工作室成立以来,该院已经为45名未成年人进行了心理辅导,开展志愿者义工活动13次,帮助6人找到就业岗位、5人重返校园。

  (原标题:既精心办案 又悉心帮扶 宿迁宿城:阳光工作室帮涉罪未成年人获新生)

(编辑:雪梅)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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