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黑龙江鹤岗市南山区检察院建立两项机制提升办案能力

2013-6-3 08:41| 发布者: admin| 查看: 91506| 评论: 0|来自: 正义网

摘要:   正义网鹤岗6月2日电(记者刘德友 张彦辉)今年以来,黑龙江省鹤岗市南山区检察院在办案中创新反贪工作机制,克服院小人少的困难,整合办案资源,加大工作力度,确保反贪工作科学健康发展。   南山区检察院有机整合办案 ...

  正义网鹤岗6月2日电(记者刘德友 张彦辉)今年以来,黑龙江省鹤岗市南山区检察院在办案中创新反贪工作机制,克服院小人少的困难,整合办案资源,加大工作力度,确保反贪工作科学健康发展。

  南山区检察院有机整合办案的“三个团队”,对侦查力量进行有机整合,成立了查账、审讯、查证三个侦查小组。查账组由专职会计及擅长会计业务的侦查人员参加,通过对有关单位的账册、财务资料进行审查,发现犯罪线索,固定犯罪证据;审讯组由所有参加讯问的侦查人员组成,对每个被讯问对象,根据初查的具体情况,有针对性的制定讯问方案并付诸实施;查证组根据查账组和审讯组提供的信息,负责外围的调查取证工作。发现案件线索时,明确一名侦查人员负总责,统筹案件信息,同时迅速将查账小组先行派出,发现问题后,立刻通知审讯小组,审讯小组根据查出的证据,制定有针对性的审讯方案,三个小组之间做到信息共享,全力配合,保证案件的快速侦破。

  同时,检察院通过加强内部科室的“三个配合”,南山院注重整合资源,加强内部科室之间的配合,把全院的力量都向反贪工作倾斜,提升反贪工作能力。一是坚持侦捕联动,反贪立案后采取强制措施前,主动邀请侦查监督部门介入,请他们对需要逮捕的案件,按照逮捕的证据要求,对侦查活动的方向、需要哪些证据、如何固定证据等提出具体的意见。侦查部门按照侦查监督部门的要求,及时查漏补缺。案件报送到市院审查后,案件材料齐全,证据完备,提高了报捕的效率和质量;二是坚持侦诉互动,对重大案件,在侦查阶段公诉部门提前介入,对案件中出现的问题及时沟通,引导侦查,节约办案成本,提高办案效率。建立反贪案件侦诉互辩制度,重大复杂案件移送审查起诉后,反贪和公诉部门组织案件承办人围绕案件的事实、证据认定及侦查工作是否合法等方面展开辩论,预测庭审中可能出现的辩护意见,有针对性地补强证据方面存在的薄弱环节,保证案件质量;三是坚持侦警协作,南山院建立协作机制,侦警严格分工,互相配合,充分发挥法警的作用,大大缓解侦查力量不足的局面。审讯时严格执行看审分离制度,侦查人员负责突破审讯,法警负责看管,对各自的职责制定了明确的管理规定。在对犯罪嫌疑人采取强制措施、对相关场所的搜查、查封时,由法警协助侦查人员执行。对在逃或需要抓捕的犯罪嫌疑人,由法警和侦查人员共同承担抓逃的职责,由司法警察负责押解,充分发挥协助办案的作用,提高了办案效率,确保了办案安全。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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