设为首页今天是

中国将首次接受《联合国反腐败公约》履约审议

2013-5-31 09:15| 发布者: admin| 查看: 85935| 评论: 0|来自: 新华社

摘要: 新华社维也纳5月30日电(记者刘钢)出席《联合国反腐败公约》实施情况审议组会议的中国代表团30日向本社记者证实,正在联合国维也纳办事处召开的审议组会议抽签确定,由越南和巴哈马担任审议国,对中国实施公约 ...

      新华社维也纳5月30日电(记者刘钢)出席《联合国反腐败公约》实施情况审议组会议的中国代表团30日向本社记者证实,正在联合国维也纳办事处召开的审议组会议抽签确定,由越南和巴哈马担任审议国,对中国实施公约第三章(定罪和执法)和第四章(国际合作)的情况进行审议。

     审议预计今年7月启动,中国香港特区和澳门特区将与内地共同接受审议。这是公约对中国生效7年多来,中国首次接受审议。

      据了解,除了即将接受审议外,中国还自2012年7月起担任审议国,负责审议阿富汗、斯里兰卡两国实施公约的情况,审议工作正在进行。

      《联合国反腐败公约》制定于2003年,是首个全球性反腐败国际法律文书。该公约借鉴各国、各地区反腐败经验,对预防和惩治腐败的制度措施、追逃和追赃等国际合作做了全面规定,是国际反腐败合作的最重要法律基础。

      目前,《联合国反腐败公约》的缔约国已达到167个。中国是较早批准公约的国家之一。该公约于2006年2月对中国生效,并适用于中国香港和中国澳门特区。

最新评论



返回顶部