设为首页今天是

河南许昌市检察院:民行申诉案件“办结并不意味工作结束”

2013-5-17 09:16| 发布者: admin| 查看: 87609| 评论: 0

摘要:   本报讯(记者吕峰 通讯员黄霞)“谢谢检察官,谢谢你们为我家解决了困难,要不是你们帮忙,我可咋办啊?”申诉人王云近日拿到了检察官帮忙筹措的10万元救助金,一个劲儿地表示感谢。   今年春节前,王云的丈夫李 ...

  本报讯(记者吕峰 通讯员黄霞)“谢谢检察官,谢谢你们为我家解决了困难,要不是你们帮忙,我可咋办啊?”申诉人王云近日拿到了检察官帮忙筹措的10万元救助金,一个劲儿地表示感谢。

  今年春节前,王云的丈夫李强遭遇车祸成为植物人,王云对法院判决的赔偿数额不满意,到河南省许昌市检察院申诉。许昌市检察院经过认真审查认为,法院判决并无不当,于是作出了不抗诉决定。案件办结了,但办案检察官的心并没有放下。他们了解到,王云家庭非常困难,面对丈夫高昂的后续治疗费用,王云已难以筹措到资金。他们将情况向该院检察长张湘衡作了汇报,张湘衡亲自与王云、李强所在单位联系协调,最终两人单位筹措到10万元救助金,送到了王云手中。

  近年来,许昌市检察院在办理民事行政申诉案件时,不仅做好“案内”工作,使当事人的合法诉求得以实现,又热心帮助调处“案外”难事,使困难当事人的案外难题得以解决或缓解,收到良好办案效果。

  “案内工作,就是做好受理、审查、说理、处理四个环节的工作。”许昌市检察院民行处处长刘朝娟介绍说,受理环节,通过询问申诉人、审查申诉材料,了解清楚当事人情况、诉求、双方矛盾点和申诉症结,为寻找有效解决途径打好基础;审查环节,通过查阅案卷、调查核实等,弄明白案件事实、相关法律规定、当事人关系和可能引发的隐患,以便有针对性地做好当事人的安抚息诉工作;说理环节,做好析法说理、答疑解惑工作,使当事人心中有数,口服心服;在做好上述工作后,依法对案件作出处理决定。

  刘朝娟说:“案件办结后,并不意味着工作的结束,我们仍然做到三个关注:关注法院对案件的处理动向,对作出抗诉决定或提出再审检察建议的案件,跟踪监督法院的审判情况。关注案件对社会舆论的影响,对社会影响较大的案件,及时将案件事实、法律依据和处理结果向党委、上级机关、媒体通报,正确引导舆论导向。关注案件处理对当事人的影响,对困难当事人,想方设法解决其实际困难,力促民行申诉案件取得良好社会效果。”

  据了解,2011年以来,该院共受理民事行政申诉539件,提请河南省检察院抗诉14件,提出抗诉71件,发出再审检察建议26件,检察和解117件,抗诉案件再审改变率100%,对不符合申诉条件的通过释法说理使申诉人服判息诉308件。



返回顶部