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四川检察机关1至4月封存484名未成年人犯罪记录

2013-5-17 09:15| 发布者: admin| 查看: 112033| 评论: 0|来自: 检察日报

摘要:   本报讯(记者刘德华 通讯员莫淑红 孔兵)今年以来,四川省检察机关着力落实各项司法保护制度,共对484名涉罪未成年人的犯罪记录予以封存,最大限度地减少对涉案未成年人的负面影响。   据介绍,四川省检察机关 ...

  本报讯(记者刘德华 通讯员莫淑红 孔兵)今年以来,四川省检察机关着力落实各项司法保护制度,共对484名涉罪未成年人的犯罪记录予以封存,最大限度地减少对涉案未成年人的负面影响。

  据介绍,四川省检察机关对涉罪未成年人坚持依法少捕、慎诉、少监禁,切实降低涉罪未成年人批捕率、起诉率和监禁率。今年前四月共对333名涉罪未成年人作出不批准逮捕决定,不捕率为32.2%,同比上升12.2%;对被羁押的407名涉罪未成年人开展羁押必要性评估,对其中66人变更逮捕强制措施。

  四川检察机关还着力落实各项司法保护制度,切实保护涉罪未成年人的诉讼权利。今年1月以来,共为680名没有委托辩护人的涉罪未成年人提供法律援助,对728名未成年犯罪嫌疑人开展社会调查,对484名未成年人予以犯罪记录封存,确保了涉罪未成年人回归社会无障碍。此外,2012年以来该省检察机关共对789名法定代理人不能到场的未成年犯罪嫌疑人安排合适成年人到场。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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