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生母拒付女儿抚养费法官执行排万难促和解

2013-4-27 09:46| 发布者: admin| 查看: 97917| 评论: 0|原作者: 银玲 李贝|来自: 叶县人民法院

摘要: 4月23日,叶县法院执行局顺利执结了一起抚养费纠纷案件,该案的顺利执结体现了叶县法院以人为本、执法为民、化解矛盾,兑现群众合法权益的执法理念。 2008年吕某与郭某经叶县法院调解离婚,婚生女由吕某抚养,郭某每 ...

4月23日,叶县法院执行局顺利执结了一起抚养费纠纷案件,该案的顺利执结体现了叶县法院以人为本、执法为民、化解矛盾,兑现群众合法权益的执法理念。

2008年吕某与郭某经叶县法院调解离婚,婚生女由吕某抚养,郭某每年支付800元抚养费。调解书生效后,郭某未按时履行生效文书所确定的义务。吕某遂向法院申请强制执行。法院受理案件后即去郭某娘家调查郭某下落,得知郭某离婚后生活困难,长期外出打工,由于郭某长期不在家,案件一时难以执结。申请人吕某生活负担较重,因拿不到女儿的抚养费而情绪不稳定,承办人郭宏伟深知此案如果长时间不结将会引起不稳定因素的发生,多次与郭某电话沟通,晓之以情,动之以理,向其阐明遵守法律和履行法定义务的重要性。不能因为夫妻双方的矛盾,而影响到女儿受教育的权利,这将会影响孩子的一生。在执行干警的艰苦努力下,郭某终于放下心中的怨恨,同意让其亲属代为履行了2010年至2012年三年的抚养费,共计2400元。至此案结事了,申请人吕某拿到了执行款2400元,激动的紧握干警的双手,表示衷心的感谢,一起棘手抚养费纠纷案件得到顺利执结。

通过案件的顺利执结,依法维护了申请人的合法权益,切实践行了司法为民的宗旨,促进了社会和谐,实现了法律效果与社会效果的有机统一。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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