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河北涞水县检察院:“一站式”服务推进律师接待工作

2013-4-22 10:07| 发布者: admin| 查看: 93137| 评论: 0|来自: 正义网

摘要:   正义网4月22日河北电(通讯员郭芳洁)为进一步规范律师接待工作,涞水县检察院在院案件监督管理中心建立了统一规范的律师接待室,将律师接待工作归口于院案件管理部门,统一律师接待,统一阅卷管理,统一代转申请 ...

  正义网4月22日河北电(通讯员 郭芳洁)为进一步规范律师接待工作,涞水县检察院在院案件监督管理中心建立了统一规范的律师接待室,将律师接待工作归口于院案件管理部门,统一律师接待,统一阅卷管理,统一代转申请,使案件管理部门成为该院服务服务社会的形象窗口。 

  建章立制,确保阅卷工作规范。该院根据阅卷工作实际制定了详细的执行准则,并于2013年初向该县各律师事务所发出了《关于统一接待律师在检察环节依法执业的函》,对律师的执业行为进行规范:明确接待工作的范围、律师执业时应符合的身份要求;规定律师会见流程及所需手续;规定律师阅卷应符合的时间、次数、范围、要求以及检察机关对律师阅卷的监督;明确律师申请调查取证的流程;明确听取律师辩护意见的操作程序等等。 

  细化流程,加强阅卷工作管理。该院将阅卷工作分为预约、填单、阅卷、收卷、归卷5个流程。制作了《律师申请事项办理情况一览表》,标明案件名称、卷宗册数、律师姓名、律师证等材料审查情况,案管接待人员凭表格与案件承办人进行卷宗交接。 

  完善接待,强化执法形象。该院在律师接待室专门添置了供律师阅卷的桌椅,配置了专用电脑、打印、复印设备,由案管部门专人负责,为律师阅卷提供“一站式”服务,同时还开通外线电话,律师可就阅卷事宜直接进行电话咨询或者预约。 

  该院案管部门通过“一站式”服务,规范了律师接待统一受理、办理、分流工作,提升了检察机关公正执法、文明办案的良好形象,有效规范了检察人员与律师交往的行为。自接待室成立以来,已为5起刑事案件的律师提供了阅卷、转交取保候审申请、预约与承办人当面交换意见等服务,代为复印案卷材料500余份,得到了有关部门和律师的肯定和好评。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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