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湖南株洲芦淞区:设立特约预防员夯实预防队伍

2012-12-11 09:48| 发布者: admin| 查看: 81159| 评论: 0

摘要: 本网湖南12月3日电(通讯员 郭槐)基层检察院的职务犯罪预防部门人员较少,在“侦防一体化”的大格局下,一般既要投身自侦部门的办案工作,还要承担辖区内的职务犯罪预防工作,往往面临心有余而力不足的尴尬局面。为 ...
      本网湖南12月3日电(通讯员 郭槐)基层检察院的职务犯罪预防部门人员较少,在“侦防一体化”的大格局下,一般既要投身自侦部门的办案工作,还要承担辖区内的职务犯罪预防工作,往往面临心有余而力不足的尴尬局面。为走出这一困境,近日,湖南省株洲市芦淞区检察院预防科在报经该区检察院检察长同意后,决定在辖区内建立特约预防员制度,并从湖南省中医药高等专科学校、株洲市芦淞区城乡建设局等几家单位中遴选出懂法律、善研究的纪检人员作为检察机关的特约预防员,以协助检察机关和所在单位抓好预防职务犯罪工作。 

  该制度实施后,特约预防员将利用自身岗位优势,携手检察机关在单位内进行法制宣传;在单位有工程建设或大宗采购项目时,和检察机关共同研讨制定职务犯罪预防对策;同时还将配合检察机关查找所在单位的监管漏洞,摸排各部门的岗位风险,并提出措施以协助单位领导层建章建制、堵塞漏洞。 

  特约预防员制度的设立,不仅将夯实职务犯罪预防队伍,减轻基层检察机关预防部门“人少事多”的工作压力,还将强化所在单位职务犯罪的预防能力。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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