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福建检察机关严查扶贫资金去向

2017-6-3 22:19| 发布者: admin| 查看: 140671| 评论: 0

摘要: 福建检察机关严查扶贫资金去向确保贫困群众“救命钱”免遭啃噬发布时间:2017-06-03 05:00 星期六来源:法制日报——法制网□砥砺奋进的五年·脱贫攻坚□法制网记者 王莹在福建省龙省岩市永定区岐岭乡新村,有一栋新 ...
福建检察机关严查扶贫资金去向
确保贫困群众“救命钱”免遭啃噬
发布时间:2017-06-03 05:00 星期六
来源:法制日报——法制网

    □砥砺奋进的五年·脱贫攻坚

    □法制网记者 王莹

    在福建省龙省岩市永定区岐岭乡新村,有一栋新建的8层大楼,崭新的外观与村里其他老旧房屋形成鲜明对比。据了解,这栋大楼共设计了28套房屋,属于新农村建设项目,经过审批后得到政府补助款。

    近年来,福建省逐步加大脱贫攻坚力度,推出惠及更多困难群体的扶贫助困项目。但是,随着“造福工程”“安居工程”扶贫政策的密集投放,一些国家工作人员和村“两委”人员雁过拔毛、抱团腐败,“蝇贪”“蚁贪”、窝串案、贪污渎职等问题突出,严重啃噬了困难群众的“救命钱”。

    为确保扶贫专项资金的每一分钱都花在贫困群众身上,2016年,福建检察机关按照最高检和国务院扶贫办的决定,在全省范围内开展为期5年的集中整治和加强预防扶贫领域职务犯罪专项工作,并对福建省委、省政府确定的23个扶贫重点县集中开展有针对性的预防调查。岐岭乡那栋新建成的大楼,就是在此时被发现了其中的“猫腻”。

    调查发现村干部贪污扶贫款

    重大资金使用管理、项目审批及验收历来是扶贫领域易发多发贪污、受贿、渎职案的“重灾区”,也是检察机关开展预防调查加强防范和积极发现职务犯罪问题的“聚焦点”。

    2016年,永定检察院紧盯福建省委、省政府实施的造福工程脱贫搬迁项目资金安全。永定检察院反贪污贿赂局教导员周颖泉介绍,首先从大数据入手,从扶贫办、财政局等部门了解扶贫项目,对全区的扶贫资金发放情况进行排查。

    经过查阅数据资料发现,岐岭乡的新楼建设有不少“五保户”参与其中。“这些贫困户连生计都成问题,哪来的钱盖房子?”敏锐的职业嗅觉让检察官们觉得此事很不寻常。为此,永定检察院反贪污贿赂局干警游炀辉和同事们一次次走村入户调查取证、翻阅文件材料、核对账目。

    进村核实后,游炀辉发现,那些在补助款申请材料中出现的“五保户”,至今依旧住在土木结构的旧房子里,生活非常贫困。经询问,他们并没有参与盖新大楼,就连建房子有补助款的事情也不知情。

    随后,永定检察院反贪部门立即着手对经手补助款的村主任廖某进行调查。原来,新村筹建时,不少村民由于种种原因退出了该项目。由于资金周转不过来,廖某便利用村民资料申报造福工程补助款,并将到账的补助款悉数取走,中饱私囊。

    游炀辉说,除了套取新农村建设拆旧建新补助款和危房改造补助款的50余万元,廖某还涉及侵占套取村里财产用于个人开支,涉案金额共90余万元。该院检察官还从中摸排出岐岭乡村镇规划管理站工作人员郑某某涉嫌玩忽职守,致使危房改造补助被骗的线索。

    多举措保障扶贫资金安全

    去年以来,福建各级检察机关结合地区实际,围绕重大资金、项目,深入开展扶贫领域专项预防调查,通过对资金申请、分配、审批、发放、验收和监管等环节的数据资料全面比对,在扶贫领域多个环节发现职务犯罪线索18条,其中立案16件29人,涉案金额400多万元。

    福建省检察院预防处负责人介绍,专业化预防调查能够及时发现、堵塞扶贫资金使用管理制度漏洞,有效防范扶贫领域职务犯罪风险,同时也能强化扶贫部门和工作人员的廉洁意识和法治观念。

    莆田市荔城区检察院针对扶贫部门扶贫使用资金长时间沉淀等问题,主动做好法律咨询把关工作,促成农业部门出台《2016年度防范扶贫领域违规违纪问题工作方案》,并帮助区农业局清理历年扶贫工作中遗留的350多万资金滞留问题。

    据统计,去年以来,福建省检察机关向党委、政府和扶贫领域相关部门提出预防调查专题报告45件,检察建议28件,采纳21件,建立相应防范机制制度15项。

    专项打击惩治扶贫职务犯罪

    从去年开始,福建省检察机关加强与省扶贫办协作配合,结合福建省脱贫攻坚实际,按照集中整治和加强预防扶贫领域职务犯罪专项工作的部署,深入查处扶贫开发领域的各种职务犯罪行为。2016年,福建省检察机关共查办惠农扶贫案件181件266人,其中扶贫领域职务犯罪案件67件85人,内有县区科(局)级领导干部4件4人,涉案金额1100多万元。

    针对部分扶贫工作人员利用办理困难群体救助工作的职务便利,挪用甚至截留私分专项资金的问题,福建检察机关以专题专项活动为抓手,集中办理了“造福工程危房改造”“救灾款物使用管理”和“低保专项资金”等系列案件。

    据悉,福建检察机关通过办案追回并分配好扶贫专项资金,已经挽回各类经济损失500多万元,努力确保贫困群众的切身利益不受损害。

责任编辑:刘一鸣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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