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陈 沫:为了一句承诺 做了19年的“儿子”

2015-10-28 18:13| 发布者: admin| 查看: 107440| 评论: 0

摘要: 陈 沫:为了一句承诺 做了19年的“儿子”字号+来源:劳动午报作者:2015-10-27 08:34:54我要评论()1990年被分配到朝阳区酒仙桥派出所,1994年调到北京市公安局朝阳分局预审大队,从一名书记员做到预审员。20多年来, ...

陈 沫:为了一句承诺 做了19年的“儿子”

字号+来源:劳动午报 作者: 2015-10-27 08:34:54 我要评论()

1990年被分配到朝阳区酒仙桥派出所,1994年调到北京市公安局朝阳分局预审大队,从一名书记员做到预审员。20多年来,陈沫一直从事对犯罪

 

  晚上10点钟前审讯完嫌疑犯,凌晨2点依然在看卷宗,是北京市公安局朝阳分局预审大队民警陈沫这十几年来的一种工作常态,在他的办公桌上,总是堆放着一摞摞的卷宗材料。对于他来说,只有将案子“吃透”了,才能不冤枉一个好人,也不放过一个坏人。罪犯面前他是铁骨铮铮的汉子,但背后他却有一腔似水柔情……

  虽然在此之前,陈沫就曾荣立个人三等功2次,嘉奖6次,荣获北京市优秀共产党员、北京市公安局第一届“首都人民警察道德模范”评选活动提名奖等荣誉称号。

  但直到2015年6月,陈沫上了由中央文明办主办、中国文明网承办的“中国好人榜”,大多数人才知道,为了一句承诺,陈沫默默地做了别人19年的“儿子”。

    “半路出家”的预审民警

  从警之前,陈沫曾是原北京市朝阳区供销社的一名员工,因为对警察事业的崇尚,1989年通过考试正式成为一名民警。

  1990年被分配到朝阳区酒仙桥派出所,1994年调到北京市公安局朝阳分局预审大队,从一名书记员做到预审员。20多年来,陈沫一直从事对犯罪嫌疑人的审讯工作,使他成功实现了外行向专家的角色转变。

  公安机关预审部门是一个业务性非常强的部门,虽不在一线,但这个部门也是每天和犯罪行为作斗争。刚调到预审大队的时候,对于陈沫这个“外行人”来说,他并不习惯,“因为专业性很强,对证据链的分析需要很深厚的法律知识,审讯则需要很多心理知识。”陈沫说。

  为了更快地适应工作,他只能通过集中学习,大量地补习相关的法律知识。通过两年书记员的生涯,陈沫终于当了正式的预审员。“我们都是从书记员开始的,这过程中学习到很多东西,积累了大量的经验。”陈沫说。

  如今,52岁的陈沫已经头发花白,在他的记忆里,白头发是在半年的时间里突然多了起来的,“预审工作就是和犯罪嫌疑人斗智斗勇,同时,脑力工作的强度也非常大。”陈沫说。

  面对狡猾的犯罪嫌疑人,预审民警与之角力的是一场心理战。

  长期在一线与犯罪嫌疑人做斗争的陈沫,如今,能够通过犯罪嫌疑人一个动作来分析他的心理活动。

  业务上的能力也难免带进生活当中,以至于和家人交流时,陈沫会很敏感地觉察到大家的心理变化。

  虽然,陈沫称自己并不喜欢将工作的角色带进生活,但又很难彻底将两者完全划分开,以至于即使回家躺在床上,常常琢磨的还是犯罪嫌疑人的心理活动以及所说的话,“希望从中找到破绽,想着想着就失眠了,但长期这样,对生活也有影响。”陈沫指着自己的白头发说。

热心肠带来的意外荣誉

  在生活中,留给同事以及街坊邻居的印象,个子一米七的陈沫最大的特点是热心肠。“老陈不管谁家有个事,他都尽自己的能力去帮上一把。”陈沫的多名同事都向记者表达了类似的观点。

  据陈沫的一位同事王警官告诉记者,对于同事,陈沫的手机是二十四小时开机的,不管多晚,谁家有困难,一个电话陈沫准能赶来。

  正因为这样,不管是同事还是亲戚朋友,遇到需要帮忙的情况,都会下意识地想到陈沫,而他也尽自己的能力给予帮助。

  据王警官介绍,曾经有一位同事的妻子因为肚子疼多次到医院治疗依然没有效果。一天夜里,同事妻子的肚子疼得难受,就给陈沫打了一个电话。听完同事的陈述,陈沫想起自己曾经在北京酒仙桥派出所工作时认识的一位医院院长,于是连夜拨通了他的电话,这位院长在询问一些病情之后,建议病人马上住院。

  陈沫和同事连夜将病人送到医院后,检查确认是因为盲肠出现问题需要马上动手术。虽然手术很成功,但当值班医生告知“幸亏送得及时,不然就会有生命危险”时,他们还是吸了一口冷气,同事和妻子对陈沫更是十分感激。

  对于街坊邻居,陈沫同样热心。

  1992年底,张明(化名)因一起特大入室抢劫盗窃案锒铛入狱,爱子心切的张母一下子崩溃了。

  由于儿子犯事,不管是邻居和亲戚朋友都对张母“另眼相看”,为了能让这个家庭重燃对生活的希望,陈沫一定程度上充当了张母的“儿子”,直到2011年张某被假释出狱,陈沫才淡出“儿子”的角色。

  陈沫因此在2015年6月,被中国文明办评为“中国好人”。对于这一荣誉,陈沫并没有太在意。正像陈沫微信签名中写:我信奉的就是“奉献”这两个字,因为世上只有这两个字是不需要回报的。

  19年“孝”行源于一句承诺

  1990年,陈沫被分配到朝阳区酒仙桥派出所后,主要从事社会治安管理工作,在侦破案件走访群众的过程中,认识了社会青年张明。

  据陈沫介绍,当时的朝阳区酒仙桥处于一个城乡结合部的地带,人员复杂,经常出现一些盗窃情况,侦破案件常常需要依靠群众,而张明也租住在这里,“谁家被盗窃了,我们常常能从他那里问到一些线索。”陈沫说,就这样认识了26岁的张明。那时,张明的父亲已经去世,只有一个50多岁的母亲。

  1992年,张明因为盗窃被判刑,张母因悲伤过度,几次在派出所晕倒,并称自己不想活了。派出所担心张母出意外,于是派陈沫去做张母的思想工作。

  那一段时间,陈沫几乎每天都往张母家跑,给她做思想工作。在一次安慰张母时说了一句话,“家里有我呢,以后有什么事找我。”

  这一句话,让张母一愣,她有些不相信。后来,张母发现陈沫有事没事都会到家里看看,看家里缺什么都会给她买点儿,逢年过节更是先到她家陪她吃个饭,再回家和家人过节。

  同时,只要张母家里有什么事,一个电话,陈沫都会及时赶来帮忙。张母被陈沫感动了,从此,也放弃了轻生的念头。

  在张明出狱前的那19年里,不管是春节还是中秋节,陈沫过的都是“双节”。“我都是先到她(张母)家,然后才回家陪自己的父母。”陈沫告诉记者,即使现在逢年过节也会去看张母,只不过去的次数比以前少了,而这样做的目的是为了让张母将更多的依赖转移到自己儿子身上,让张明意识到自己作为一个儿子的责任。

  除此之外,这19年来,陈沫经常陪张母去医院看病、陪张母去监狱探望儿子,并鼓励在狱中服刑的张明好好改造,早日获取自由。

  令陈沫感动的是,张母也逐渐将他看做自家的孩子一样。

  儿子在狱中服刑的这段时间里,张母也会经常去看陈沫。“我上班的时候,有时她会来看看我,看到我后她会很高兴。”陈沫说。

 

  张母曾经给陈沫做了一床被子,这令他感动了半天。如今,那床被子陈沫依然保留着。“这床被子耐用,很暖和。”陈沫说。 (杨琳琳)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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