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山西:把落实"两个责任"作为重中之重来抓

2015-9-20 21:44| 发布者: admin| 查看: 126390| 评论: 0

摘要: 山西:把落实"两个责任"作为重中之重来抓来源:中央纪委监察部网站发布时间:2015-09-19 09:12分享  2014年9月以来,山西省委、省纪委深刻认识到,山西发生系统性、塌方式腐败问题的主要原因是省委没有履行党风 ...

山西:把落实"两个责任"作为重中之重来抓

来源:中央纪委监察部网站 发布时间:2015-09-19 09:12

  2014年9月以来,山西省委、省纪委深刻认识到,山西发生系统性、塌方式腐败问题的主要原因是省委没有履行党风廉政建设主体责任,纪委监督缺位。为此,省委、省纪委痛定思痛,把落实“两个责任”作为全面从严治党、净化政治生态的重中之重来抓。

  绑定责任,勇于担当

  山西省委、省纪委以“向我看齐”的自信和“从我做起”的实际行动立言立行。新的省委常委班子研究的第一份省委重要文件就是《关于落实党风廉政建设党委主体责任的意见(试行)》和《关于落实党风廉政建设纪委监督责任的意见(试行)》。意见历经多次修改,吸取过去落实党风廉政建设责任制的教训,最终改变一般泛泛的、程序式的“宏观定目标,向下提要求,自身不聚焦,责任不明了”的做法,而是自我加压,定位于突出省委、省纪委自身责任,建立了“两个责任”体系,包括“省委领导班子加强领导、用好干部、权力制约等6个方面和省纪委领导班子组织协调反腐、纪律作风建设、对全省各级党委党组履行主体责任监督等7个方面的‘6+7’,省委主要负责人管好班子、带好队伍、廉洁从政等4个方面和省纪委主要负责人抓好监督责任部署、加强班子成员和内部监督、对有关领导干部约谈诫勉等4个方面的‘4+4’,省委班子其他成员对分管部门单位履行党风廉政建设主体责任等6个方面和省纪委班子其他成员认真履职、带头接受监督等4个方面‘6+4’”,绑定自身责任,从我做起,向我看齐。在省委、省纪委严实作风的带动和引领下,全省11个市、92个省直单位、34所省属高校、20个省管国有企业均结合本地区、本部门和本单位的实际,列出落实“两个责任”清单,并签字背书,千方百计压实责任。

  躬身力行,抓实抓细

  山西省委、省纪委针对“两个责任”落实,既挂帅又出征。省委常委会率先作表率,省委书记亲力亲为,各位常委同志各司其职,人大、政府、政协齐力共为,形成了齐抓共管、合力推进的工作态势。喊破嗓子不如做出样子。山西省委定期召开常委会,专题研究党风廉政建设和反腐败工作。省委书记在全省性大会上,逢会必讲廉政建设和反腐败工作,并数十次作出批示,大到战略部署,小到具体事项,都提出明确意见和具体要求。省委“五人小组”经常听取巡视、干部工作情况汇报,逐份审阅巡视报告,对存在问题逐个落实。到目前为止,省委巡视组发现的152名省管干部问题线索、89名“一把手”问题线索,都是经过“五人小组”研究处置的。查办的4个市委书记、3个厅长、14个县委书记的案件,从启动到结案处理都是省委主要领导同志和省纪委的同志们一起研究。同时,还在较短时间内约谈了11个市的书记、市长,把责任和压力传导下去。省四大班子领导同志以身作则,各负其责,对省纪委列入谈话函询处置的73人进行了谈话,打招呼、扯袖子、咬耳朵。同时,省委将交通厅、吕梁市、高平市作为落实“两个责任”的“试验田”和“先走一步”的“切入点”,精心督导,强力推进,从省直、市、县三个层面形成样板。

  盯紧问题,狠抓短板

  山西省委、省纪委坚持问题导向,树立问题意识,实打实地来,硬打硬地干,把“抓具体、具体抓”作为一种基本的工作方法。认识问题是素质,解决问题是天职。针对管党不力、治党不严、监督缺失等导致系统性、塌方式腐败的问题,山西省委专门在全省范围内开展了为期4个月的“学习讨论落实”活动,省委常委和省纪委常委带头坚持问题导向,深刻反思、深入剖析,从思想上寻找总病因,从行动上革除总病根。同时,以迅雷疾风之势强力形成“三个高压态势”,以泰山压顶之力严厉惩处腐败分子。针对党风廉政建设工作弱化问题,山西省委、省纪委领导班子深入调研,强化督导。对存在的问题当面指出,不留情面,推进整改。针对吏治腐败问题,省委打出“甄别处理一批、调整退出一批、掌握使用一批”的“三个一批”组合拳刷新吏治;出台了《省管干部动议酝酿任免议事规则》、《加强县委书记选拔任用和管理监督的意见》等,并在干部选拔任用中推行“六查”,确保干部政治忠诚、个人干净、勇于担当。针对巡视制度不完善的问题,实施巡视流程再造,强化巡视监督,出台了《巡视组组长库管理办法》,新组建了8个专项巡视组。今年上半年,在开展的两轮专项巡视工作中,向被巡视单位移交了1733条“一把手”问题线索。

  纪律前挺,严厉问责

  山西省委、省纪委把维护党的纪律作为首要任务,坚持把纪律挺在前面。动员千遍不如问责一个。省委、省纪委坚持以问责倒逼的方式推动“两个责任”落实。对违反中央八项规定精神、“四风”问题突出、出现区域性系统性塌方式腐败案件的地方、部门和单位,按照“一案双查”,既追究当事人的责任,更追究党委主体责任和纪委监督责任。强调不守纪律规矩的要“摘帽子”,不履职尽责的要“让位子”,不完成任务的要“打板子”,用权任性的要“进笼子”。2014年9月以来,全省对“两个责任”落实不力的603人进行了问责,其中包括省直单位党组书记、纪检组长,县委书记、县纪委书记等。同时,今年7月下旬至8月上旬,省委督查室和省纪委联合对各市、省直各单位“两个责任”落实情况进行逐一督查,发现问题,解决问题。特别是重点揪住现存问题,倒查彻查形成问题的原因,对相关党委书记、党组书记,纪委书记、纪检组长从严追责,严肃问责,促进“两个责任”落地生根。(山西省纪委)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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