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吉林省法官检察官遴选委员会成立

2015-5-18 15:46| 发布者: admin| 查看: 110502| 评论: 0

摘要:  本报长春5月15日电(记者张淑秋 通讯员宣妍)5月15日,吉林省法官、检察官遴选委员会成立暨第一届一次全体会议召开,省委常委、政法委书记、省司法体制改革领导小组组长金振吉出席会议并讲话。会议选举李杰为省法官 ...

 本报长春5月15日电(记者张淑秋 通讯员宣妍)5月15日,吉林省法官、检察官遴选委员会成立暨第一届一次全体会议召开,省委常委、政法委书记、省司法体制改革领导小组组长金振吉出席会议并讲话。会议选举李杰为省法官、检察官遴选委员会主任委员,秦利明、王长生为副主任委员。会议通过了《吉林省法官、检察官遴选委员会工作规则(试行)》,审议了《省检察院检察官员额制度安排和第一批拟录员额人员的意见》。根据《吉林省司法体制改革试点方案》,经省司法体制改革试点工作领导小组研究,吉林省法官、检察官遴选委员会组成人员17人。

  金振吉在讲话中要求,遴选委员会要做好四个方面工作:一要把握政治方向。要认真学习贯彻中央政法委、省委关于司法体制改革工作的部署要求,在省委政法委领导下开展工作,确保在思想上、政治上、行动上与中央、省委保持高度一致。二要严格程序标准。要按照“统一提名、党委审批、分级任免”的制度安排,统一提出法官、检察官遴选标准和意见,由省法院、省检察院党组按规定程序审批办理。三要坚持公平公正。要严格审查遴选对象的专业能力和司法品行,严守工作制度,公开遴选过程,把好入口关。四要不断改革完善。要紧密结合全省改革试点工作实际,围绕开展法官、检察官遴选工作出现的新情况新问题,进一步健全完善相关制度机制。

  

[责任编辑: 佟海晴]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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