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河南上蔡县检察院:“4+2”营造廉政建设新常态

2015-5-13 21:38| 发布者: admin| 查看: 94549| 评论: 0|来自: 检察曰报

摘要: 本报讯(孟卫民 孙有道)近年来,河南省上蔡县检察院深入推进党风廉政建设,先后荣获省级文明单位、省级人民满意的政法单位、全国先进基层检察院等荣誉称号,没有发生一起违法违纪事件,这得益于该院的“4十2”工作 ...
本报讯(孟卫民 孙有道)近年来,河南省上蔡县检察院深入推进党风廉政建设,先后荣获省级文明单位、省级人民满意的政法单位、全国先进基层检察院等荣誉称号,没有发生一起违法违纪事件,这得益于该院的“4十2”工作法。

  责任列表分解。该院制定了《关于落实党风廉政建设“两个责任”的实施方案》,明确主体责任10大项40小项,监督责任6大项21小项,对队伍建设任务中的责权罚进行表格细化,建立党组主体责任和纪检监察部门监督责任任务明晰的明细表。

  压力分层传导。坚持各司其职、各尽其责的原则,建立上下有机互动的责任传导机制。有了任务,党组书记抓总、党组成员抓块、牵头部门抓线、纪检部门逐项监督,出了问题对照清单谁也不能推责卸责。

  监督无缝覆盖。该院修订完善了党组议事规则和院工作重大决策程序制度,重大、重要事项广泛听取意见,接受质询、评议,加大决策公开、党务公开和检务公开的力度。制定了业务分类管理考评制度,作为干警晋升、晋级、提拔、任用的主要依据,对各项工作划清权力运行的边界、责任追究的红线。

  责任倒逼追究。对因为队伍作风管理而导致的案件事故,既追究当事人的责任,也倒查追究部门负责人和分管领导的责任;既倒查追究党组的主体责任,也倒查追究纪检监察部门的监督责任,真正做到有错必究、有责必问。

  另外,该院还推出和加大了“两个主动”举措,即检察长主动向上级检察院述廉,主动邀请人大代表、政协委员、人民监督员、特约检察员、媒体评论员定期评议检察工作。有力地发挥党内监督、群众监督、诉讼监督、舆论监督的积极作用,形成廉政建设新常态。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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