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浙江绍兴:精细化管理涉案财物

2015-5-12 21:38| 发布者: admin| 查看: 104049| 评论: 0|来自: 高检院

摘要: 本报讯(通讯员胡妮娜)“25万元全部退还,请在这里签名。”近日,涉案人员陈某拿着身份证在处理扣押款物清单上签名按手印后,从浙江省绍兴市检察院拿到一张金额为25万元的转账支票。至此,绍兴市检察院完成了2058万元 ...

本报讯(通讯员胡妮娜)“25万元全部退还,请在这里签名。”近日,涉案人员陈某拿着身份证在处理扣押款物清单上签名按手印后,从浙江省绍兴市检察院拿到一张金额为25万元的转账支票。至此,绍兴市检察院完成了2058万元涉案财物的全面清理。

  自规范司法行为专项整治工作开展以来,绍兴市检察院把涉案财物精细化管理作为推进司法规范化建设的一个重要抓手,要求将全部涉案财物彻底清理,不留历史“尾巴”。为全面盘查涉案财物,该院组织案管、行装、公诉、自侦、监察等部门,对扣押的涉案财物进行集中清理,对扣押的财物该上缴的立即上缴,该移送的及时移送,该退还的坚决退还,目前所有应处理的2058万元财物已全部清理结束。

  该院还通过建章立制强化涉案财物的精细化管理,健全完善涉案财物专项管理制度,对涉案财物管理中的职责分工、追究责任等作出了规定,对扣押的财物实行专人保管,指定一名专职会计对存入唯一合规账户的扣押款项进行管理,严格收付手续,并每月进行核查统计,确保账物相符。同时,该院还与公安、法院建立协调机制,对涉案财物处理中遇到的问题,及时联系解决,防止出现新的历史“尾巴”。

[责任编辑: 曹婷]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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