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叶县法院多举措深入开展“一村一法官”活动

2015-5-6 20:56| 发布者: admin| 查看: 93072| 评论: 0

摘要: 自“一村一法官”活动开展以来,叶县法院高度重视,积极部署,采取多项措施,结合“送法进校园”、“关爱留守儿童、城乡孩子手拉手”活动,深入开展该项活动。截至目前,我院深入乡村,先后发放6000份叶县法院宣传单 ...

自“一村一法官”活动开展以来,叶县法院高度重视,积极部署,采取多项措施,结合“送法进校园”、“关爱留守儿童、城乡孩子手拉手”活动,深入开展该项活动。截至目前,我院深入乡村,先后发放6000份叶县法院宣传单页、8000份一村一法官宣传单页、张贴100余个法官联系牌,基本覆盖了叶县17个乡镇;走访了431个村、3205户,收回征求意见表5100余份,整理出意见建议78条。解答各类法律咨询问题120个,联合乡(镇)政府、村委会或居委会、司法所等共同化解诉前纠纷17起,将矛盾纠纷化解在了萌芽状态。送法进常村镇金龙嘴小学、中心小学,城关乡第五小学等三所学校,并发放200套儿童口袋书,解答师生涉及法律问题85个,增长了师生的法律知识。

    一是统一思想,提高认识。活动开展以来,叶县法院立即组织开展动员会,引导全院干警要充分认识该项活动的重要意义,要求入村法官要切实当好“三员”,即普法宣传员、法律咨询员、矛盾纠纷调解引导员,单独入村或结合巡回审判入村走访。

    二是进村入户,走访群众。要求法院包乡镇领导和联系村法官要进乡镇、进村组、进社区、进学校、进企业、进农户,倾听和收集群众对法院工作的意见和建议,帮助乡、村搞好矛盾纠纷的排查工作,对存在的不稳定因素进行全面梳理,并建立台账。做好法律宣传和法律咨询工作,防止矛盾激化,实现纠纷化解。    

    三是完善机制,发挥作用。建立与人大代表、政协委员沟通联系机制,认真听取人大代表、政协委员对“一村一法官”活动的意见和建议,积极争取他们的参与和支持;建立与社会法庭工作相结合的工作机制,联系村法官要切实加强对社会法官工作的指导,促进社会法庭职能作用的发挥。

    四是严明纪律,树立形象。“一村一法官”活动的目的是司法为民、司法便民,因此,开展活动要作风扎实,办实事,坚决杜绝话难听、脸难看,对群众诉求漠不关心的现象;在村工作期间要着制服,不准扰民,不准索要和收受任何财物;生活要俭朴,工作期间不准喝酒;严格执行最高法院“五个严禁”和省法院“十条禁令”。

    五是加强督查,严格奖惩。此项工作纳入院绩效考核。院活动领导小组成立督导组,定期或不定期对活动开展情况进行督导,每月对活动开展情况通报一次,年底进行统一考评。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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