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法律,治国之重器 良法,善治之前提

2014-12-8 19:08| 发布者: admin| 查看: 130455| 评论: 0|原作者: 叶县法院 王青丽

摘要: 法律,治国之重器 良法,善治之前提 --十八届四中全会精神有感 ---叶县法院 王青丽 党的十八届四中全会审议通过了《中共中央关于全面推进依法治国若干重大问题的决定》,该决定指出:‘法律是治国之重器,良法是善治 ...

法律,治国之重器 良法,善治之前提

--十八届四中全会精神有感

---叶县法院 王青丽

党的十八届四中全会审议通过了《中共中央关于全面推进依法治国若干重大问题的决定》,该决定指出:‘法律是治国之重器,良法是善治之前提。建设中国特色社会主义法治体系,必须坚持立法先行,发挥立法的引领和推动作用,抓住提高立法质量这个关键。要恪守以民为本、立法为民理念,贯彻社会主义核心价值观,使每一项立法都符合宪法精神、反映人民意志、得到人民拥护。

在中国,“法治”一词很早就出现了,《淮南子·氾论训》中提到“知法治所由生,则应时而变;不知法治之源,虽循古终乱。”在西方,古希腊著名哲学家亚里士多德曾指出,法分良法和恶法,只有良法之治才能称得上法治。所谓良法是指,捍卫人们的权利和自由,防止暴政,制裁犯罪,维护正义的法律。良法之治必须恪守以民为本、立法为民的理念,应当遵循人类社会发展的“三大定律”:人是社会的中心;满足个人利益是治理社会的基础;政府宗旨是保护人民去创造财富的自由。所以制定出来的法律应当符合宪法精神、反映人民意志。十八届四中全会指出,要恪守以民为本、立法为民理念,贯彻社会主义核心价值观,使每一项立法都符合宪法精神、反映人民意志、得到人民拥护。要把公正、公平、公开原则贯穿立法全过程,完善立法体制机制,坚持立改废释并举,增强法律法规的及时性、系统性、针对性、有效性。

法治是人类文明的重要成果,是衡量国家和社会文明进步的现实尺度。唯有牢固树立宪法和法律权威,坚持法律意志高于个人意志,充分发挥法治在国家治理和社会管理中的重要作用,营造良好的法治环境,才能提高国家治理和社会管理的法治化,保证国家长治久安,社会和谐稳定,人民安居乐业。

法律是一种公共治理的方式,它经历过两次革命,第一次是从人治到法治,简而言之就是从“国王就是法律”到“法律就是国王”的革命,第二次是由法而治到良法善治,维护人的尊严,保护人的权利。十八届四中全会强调,要深入推进科学立法、民主立法,要拓宽公民有序参与立法途径。要保障公民人身权、财产权、基本政治权利等各项权利不受侵犯,保障公民经济、文化、社会等各方面权利得到落实。这其实就是要确立“良法善治”的法治精神,明确确立尊重和保护人权的理念,只有这样才能有效的防止刑讯逼供和冤假错案的发生。

科学立法、严格执法、公正司法、全民守法”,这是我们对法治社会的美好愿景,也是我们追求的法治目标。在这条道路上,我们一直在前进,而十八届四中全会则注定是这条道路的重要里程碑。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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