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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食品安全]河北晋州:10人因危害食品安全被起诉

2014-8-1 13:26| 发布者: admin| 查看: 132612| 评论: 0|来自: 检察日报

摘要:   本报讯(通讯员张腾 蔡秋勉)为牟取暴利,贩卖、收购病死猪,屠宰加工后进行销售,涉案死猪、猪肉共计3000余公斤。近日,河北省晋州市检察院集中办理了3起生产、销售死猪肉案件,依法对彭文才、田计辉、刘青旺、 ...

  本报讯(通讯员张腾 蔡秋勉)为牟取暴利,贩卖、收购病死猪,屠宰加工后进行销售,涉案死猪、猪肉共计3000余公斤。近日,河北省晋州市检察院集中办理了3起生产、销售死猪肉案件,依法对彭文才、田计辉、刘青旺、卢明亮、褚月军、马新国、王琴、王慧召、姚朝春、黑永杰等10名犯罪嫌疑人以生产、销售不符合安全标准的食品罪提起公诉。

  中年男子彭文才曾以杀猪卖肉为业。2013年10月以来,他通过在垃圾堆捡拾死猪以及分别向养猪户田计辉、刘青旺的养猪场回收病死猪等方式,屠宰、贩卖死猪肉,共计1000余公斤。

  2013年秋后,无业人员卢明亮、褚月军在多个养猪场散发印有“高价收购病死猪”的名片,养猪户王琴将自家养猪场两头死猪贩卖给卢明亮。卢明亮等人先后3次将收购的病死猪卖给以屠宰贩卖猪肉为生的马新国,马新国将死猪屠宰后当作正常猪肉在集市上销售。

  商户王慧召、黑永杰也如法炮制,从经营养猪场的姚朝春处收购死猪并屠宰后,拿到集市贩卖。

  经统计,上述3起案件涉及的死猪、猪肉合计超过3000公斤。公安机关将涉案死猪及猪肉收缴并送交晋州市兽医工作站检验。经鉴定,这些死猪均死因不明,猪肉均为非正常猪肉。

  (原标题:为牟利收购贩卖死猪肉 河北晋州:10人因危害食品安全被起诉)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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