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云南玉溪检察院:通报广电系统职务犯罪窝案5件5人

2014-5-21 12:50| 发布者: admin| 查看: 112061| 评论: 0|来自: 检察日报

摘要:   本报讯(记者肖凤珍 何赟 通讯员雷红)5月14日,云南省玉溪市检察院召开新闻发布会,通报了玉溪市广播电视局原局长、云南广电网络公司玉溪分公司原总经理张耀力等5件5人涉案金额1100余万元的职务犯罪案件。  2 ...

  本报讯(记者肖凤珍 何赟 通讯员雷红)5月14日,云南省玉溪市检察院召开新闻发布会,通报了玉溪市广播电视局原局长、云南广电网络公司玉溪分公司原总经理张耀力等5件5人涉案金额1100余万元的职务犯罪案件。

  2013年以来,玉溪市检察院针对玉溪有线电视台长期拖欠职工工资且管理混乱,引发职工强烈不满,多方举报、长期上访等问题,制定缜密的侦查计划,以台长李鸿宾的专职驾驶员王家荣为突破口,经过深挖细查,一举查办了玉溪广电系统贪污、受贿、挪用公款犯罪系列窝案。

  通报的5起案件分别为,玉溪市广播电视局原局长、云南广电网络公司玉溪分公司原总经理张耀力涉嫌收受贿赂共计379.4万元,与他人共同挪用公款197万元注册成立公司进行营利活动,其个人使用50万元(未产生收益,投资本金已归还),玉溪市中级法院已对该案开庭审理,将择期宣判;玉溪有线电视台原台长李鸿宾犯贪污罪、挪用公款罪、受贿罪,数罪并罚,决定执行有期徒刑六年;玉溪有线电视台广告部原主任付永康犯贪污罪、挪用公款罪,决定执行有期徒刑五年;玉溪有线电视台车队原队长王家荣犯受贿罪、贪污罪、挪用公款罪,数罪并罚,决定执行有期徒刑三年,缓刑五年,并处没收财产人民币1万元;云南广电网络公司玉溪分公司数字传媒部原经理王正贵犯受贿罪,被判处有期徒刑二年,缓刑二年。

  发布会当天,玉溪市检察院还向玉溪广播电视局返还了李鸿宾、付永康和王家荣案件追缴的赃款115万余元和价值29万余元的越野车一辆。

  (原标题:5人5案涉及款项千余万 云南玉溪:通报广电系统职务犯罪窝案)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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