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哈电集团完善制度 明确党风廉政建设责任主体

2014-4-3 10:24| 发布者: admin| 查看: 120934| 评论: 0|来自: 来源:中央纪委监察部网站

摘要: 为深入贯彻落实十八届中央纪委三次全会精神,进一步完善党风廉政建设领导体制和工作机制,推动党风廉政建设责任制的有效落实,按照国务院国资委党委、纪委有关要求,哈电集团公司党委对《哈电集团党风廉政建设责任制 ...
      为深入贯彻落实十八届中央纪委三次全会精神,进一步完善党风廉政建设领导体制和工作机制,推动党风廉政建设责任制的有效落实,按照国务院国资委党委、纪委有关要求,哈电集团公司党委对《哈电集团党风廉政建设责任制实施细则》进行了修订。

  修订后的制度明确规定,企业各级党委承担党风廉政建设主体责任,全面领导本单位党风廉政建设各项工作。负责明确本单位反腐倡廉建设的总体思路、主要任务、工作重点,提出贯彻落实的具体措施办法,明确责任、细化分工、抓好落实,切实担负起对党风廉政建设工作的领导、组织、落实责任。对设计和完善党风廉政建设制度,抓好党员、党员领导干部的思想政治教育,严格执行干部选拔任用的各项规定,强化干部选拔任用责任追究等负主要责任。

  各级行政部门按照“一岗双责”原则,承担党风廉政建设在行政机构中的落实责任。负责组织、落实好党委安排部署的党风廉政建设各项工作。制定和完善具体制度、流程,严格照章办事,及时解决制度执行中存在的问题,堵塞生产经营管理中的漏洞,提高制度执行力,保证党风廉政建设各项制度和要求落到实处。各级纪检、监察部门转变职能、突出主业,承担党风廉政建设协调监督责任,做好监督、执纪和问责。

  同时,制度还进一步细化了党政领导人员承担党风廉政建设责任制的具体内容,以及违反本规定进行责任追究的处罚方式。(哈尔滨电气集团公司)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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