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河南省南阳市发改委涉嫌违法出台文件遭质疑

2013-12-28 16:01| 发布者: admin| 查看: 109914| 评论: 0|来自: 新农村商报

摘要: 河南省西峡县地处南水北调水源地,中央为了保护库区水质安全投入了大量的资金,仅西峡县中央资金投入就用3亿多元,在西峡县各乡镇建设生活垃处理工程和污水处理工程,共计23个工程项目,本来是利国利民的好事,然而南 ...

    河南省西峡县地处南水北调水源地,中央为了保护库区水质安全投入了大量的资金,仅西峡县中央资金投入就用3亿多元,在西峡县各乡镇建设生活垃处理工程和污水处理工程,共计23个工程项目,本来是利国利民的好事,然而南阳市发改委个别领导利用利用手中的职权以权谋私,违法出台红头文件,将三亿多的工程全部揽入指定的招标代理机构!请看记者发自河南南阳的报道:

     记者近期不断接到河南南阳的一些群众举报说,中央为了保护南水北调水源地库区水质安全,投入了大量的资金,仅西峡县中央资金投入就用3亿多元,在西峡县各乡镇建设生活垃处理工程和污水处理工程,共计23个工程项目,本来是利国利民的好事,然而南阳市发改委个别领导利用利用手中的职权以权谋私,违法出台红头文件,将三亿多的工程全部揽入指定的招标代理机构——河南正大招标服务有限公司(原南阳市发改委的二级机构)。

    反映人提供的材料显示,20131126日当天,南阳市发展和改革委员会相继出台了宛发改地区【2013711、宛发改地区【2013712、宛发改地区【2013713等十几个文件,这些文件都是对于西峡县的一些污水处理工程、生活垃圾处理工程可行性研究报告的批复,文中显示,西峡县发展和改革委员会:你委《关于呈报西峡县生活垃圾处理工程可行性研究报告的请示》收悉,经研究,现批复如下:

    ……

    六、请项目单位严格按照《招标意见核准意见表》依法开展招标工作,招标文件和招标情况报告及时报行政监督部门备案;在项目实施过程中,确有特殊情况需要变更已核准的招标方案,应报我委重新核准。

    ……

    而《项目招标方案核准意见表》赫然写着:招标代理机构(委托招标方式):河南正大招标服务有限公司

    “《中华人民共和国招投表法》第六条规定:依法必须进行招标的项目,其招标投标活动不受地区或者部门的限制。任何单位和个人不得违法限制或者排斥本地区、本系统以外的法人或者其他组织参加投标,不得以任何方式非法干涉招标投标活动。

第二十条规定:招标人有权自行选择招标代理机构,委托其办理招标事宜。任何单位和个人不得以任何方式为招标人指定招标代理机构。

南阳市发展和改革委员会为何敢冒天下之大不韪,公然抵抗国家的法律法规?记者百思不得其解。后来还是反映人一语道破了天机:“河南正大招标服务有限公司原来属于南阳市发改委的二级机构,在这个公司上班的工作人员绝大多数都是发改委的近亲或者家属,发改委领导之所以敢冒这么大的风险违法出台文件,和他们有根本上的利益关系。”

    1219日下午,记者来到南阳市发改委,想核实一下文件的真伪,以及出台这些文件的依据和理由,然而该单位办公室一名工作人员称,所有领导都没有在单位,有的去开会了,有的下乡了,让记者留下需要采访的内容,等领导回来后,再把记者需要了解的相关情况及时反馈。

然而,截止到发稿,记者仍然没有接到南阳市发改委的任何回复。23号上午,记者多次拨打南阳市发改委李鹏主任的电话,均提示无人接听,记者又以短信形式表达了采访诉求,李主任也没有任何反应。

    “为了当地的一些项目工程能公开、公平、公正招标,西峡县人民政府专门成立了公共资源交易中心,这些工程项目本应该通过当地资源交易中心随机从入选的代理机构中,抽取代理单位进行公开、公平、公正招标,而南阳市发改委及个别领导无视国家招投标法,在当前惩治腐败的大形势下,对中央投资的重大民生工程项目,竟以713712715号等红头文件的手段,把招标代理直接指定给其原下属二级机构——河南郑大服务招标有限公司。不但工程质量无法保证,而且浪费了国家的钱财,这里面的猫腻不言而喻。一位不愿意透露姓名的西峡县政府工作人员告诉记者说。

    对于此事的最新进展,记者也将继续关注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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