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虞城县人民检察院 案件管理中心强化监督、着眼服务成效好

2013-10-11 12:05| 发布者: admin| 查看: 101874| 评论: 0|来自: 虞城县人民检察院

摘要: 虞城县检察院案管中心成立以来,不断强化监督、着眼服务,取得了较好的成效。 一、严把案件受理关,提高工作效率。案件管理中心统一管理本院所有案件的入口,对进入到检察环节的案件实行严格的受案审查,针对公安机关 ...

  虞城县检察院案管中心成立以来,不断强化监督、着眼服务,取得了较好的成效。

一、严把案件受理关,提高工作效率。案件管理中心统一管理本院所有案件的入口,对进入到检察环节的案件实行严格的受案审查,针对公安机关存在报送法律文书不规范,漏报主要证据等情况,我们主动和公安机关法制室进行了沟通协调,凡是不规范卷宗我们一律不收,要求公安什么时候规范了什么时候再报送,督促公安机关规范报送文书材料以及相关证据材料,最大限度的减少了瑕疵案件流入业务部门的情况。为案件的具体承办部门节约了大量的人力物力,提高了工作效率。

二、加强监督管理,提升案件质量。案件经管理中心分流以后,通过制作案件的监控台帐,对案件流程的完整性、办案程序的合法性、法律文书的规范性等进行全程监控。对批捕、公诉办理期限实行预警机制,批捕案件在期限届满前一天、公诉案件在期限届满前七天向案件承办人发出预警,杜绝超时限办案现象的发生。全程督促办案人员严格遵守办案程序,增强了办案的质量意识,保障了办案质量。

三、规范文书管理,完善执法手续。按照《河南省人民检察院案件管理工作办法(试行)》的要求,对批准逮捕决定书、不批准逮捕决定书、取保候审决定书等涉及人身权利类法律文书和冻结犯罪嫌疑人存款、汇款通知书等涉及财产类法律文书实行统一由案管中心开具,并实行集中管理,对自侦、民行、控申、公诉等部门做好文书备案工作,做到了全院所有案件通过案管中心一目了然。

今年以来,共受理批捕、起诉案件130余起,出具法律文书70份,接待律师阅卷、复印案卷8件,所有工作不存在任何程序瑕疵,一切手续全部规范、整齐,取得了业务部门、公安机关、审判机关以及律师的一致好评。

           作者:河南省虞城县检察院   高学诚 杨秋琴 王起航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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