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虞城县检察院 四个强化做好涉检信访工作

2013-10-11 12:02| 发布者: admin| 查看: 121649| 评论: 0|来自: 虞城县人民检察院

摘要: 2013以来,我院以“四个强化”全面落实涉检信访工作,妥善处理涉检信访矛盾纠纷,有效预防和减少了涉检信访案件的发生,取得明显效果。   强化学习,统一思想,充分认识涉检信访工作重要性和艰巨性。准确把握当前信 ...

    2013以来,我院以“四个强化”全面落实涉检信访工作,妥善处理涉检信访矛盾纠纷,有效预防和减少了涉检信访案件的发生,取得明显效果。

  强化学习,统一思想,充分认识涉检信访工作重要性和艰巨性。准确把握当前信访维稳工作新要求,增强大局意识和责任意识,牢固树立“群众利益无小事”观念和大信访观念。把涉检信访工作与各项检察工作结合起来,不断提高执法能力和水平,规范执法行为,树立良好的执法形象。

强化领导,明确责任。实行领导负责制和分级负责制,坚持“谁主管、谁包案”、“谁办理、谁负责”的原则,严把第一道“关口”,不断提高首办部门和首办人员的责任意识和息诉意识。不断完善检察长接待日制度,逐步实行了检察长预约接访、带案下访、定期巡访制度,将信访重心下移,变被动为主动。对于初信初访案件,属于本院其他业务部门管辖的,由接待人提出处理意见,层报主管检察长同意后,移送业务部门办理,并确定具体的承办人员,控申接待干警要负责督办、催办。

强化配合,形成合力。对属于我院管辖范围的,院各部门分工负责,有的放矢地做好疏导息诉工作,对超出检察院管辖范围的,及时向党委、政府反映,采取稳控措施。我院十分注重与政法委、联席办及相关部门的沟通协作,形成联动效应。加强初信初访、重信重访和重要疑难案件的处理。认真办理党委、政法委以及上级院的交办案件,严格注重办理时限和办案质量,确保办案效果与社会效果的统一,在规定的时间内做到“案结事了”。

强化队伍管理,增强驾驭复杂局面、处理疑难问题的能力。强化对控申部门工作人员的教育培训,全面提高政策水平和信访工作能力。对可能引发涉检信访问题的不稳定因素、可能赴省进京的上访人员进行全面排查摸底,对涉检上访的苗头性、倾向性、预警性信息进行收集和整理,及时化解,对排查出的可能上访的人员,认真分析信访原因,制定切实可行的防范措施,并落实到具体个人。控申部门在接待受理群众控告、申诉、举报的同时,密切关注当事人的切身权益,严格按照有关规定依法受理、处置、分流和答复来访事项,做到不推、不拖、不压,避免了因程序出现违法或瑕疵,导致群众的涉检信访。

    作者:河南省虞城县检察院   杨秋琴  高学诚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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