设为首页今天是

安徽“阳光村务工程”护民利

2012-12-11 14:38| 发布者: admin| 查看: 119313| 评论: 0

摘要:  记者日前从安徽省基层党风廉政建设暨“阳光村务工程”建设工作总结表彰会上获悉,该省自2010年4月启动“阳光村务工程”建设工作以来,通过推行农村集体“三资”清理和委托代理服务、村级事务流程化管理、村务监督委 ...

 记者日前从安徽省基层党风廉政建设暨“阳光村务工程”建设工作总结表彰会上获悉,该省自2010年4月启动“阳光村务工程”建设工作以来,通过推行农村集体“三资”清理和委托代理服务、村级事务流程化管理、村务监督委员会等制度,规范农村基层权力运行,着力解决发生在群众身边的腐败问题,有力推动了农村党风廉政建设深入开展。

  该省全面摸清了农村集体资金、资产、资源家底,全省共清理出集体资金47.19亿元,集体固定资产298.12亿元。在摸清家底的基础上,全省1432个乡(镇、街道)设立了“三资”委托代理服务中心,16896个村(居)与乡镇“三资”委托代理服务中心签订了委托代理协议,由乡镇代理村集体“三资”。

  该省健全和落实村级事务决策、管理、监督制度,有力促进了基层民主政治建设。通过全面推行村级重大事项“四议两公开”、村级事务流程化管理、村务监督委员会等制度,进一步健全落实了村级事务民主决策、民主管理、民主监督制度,初步完善了农村基层权力运行监督机制,强化了对农村基层干部的监督制约,保障了农民群众的知情权、决策权、管理权和监督权。

  该省积极纠正和解决农民群众反映的突出问题。通过全面清产核资,全省追回被村(居)干部占用的资产799件,价值254.64万元;收回资源重新发包91.83万亩,增收2708.2万元;解决产权不清问题1433个,惠及农户480.14万户;查处“三资”方面违纪违规案件267件,挽回直接经济损失9256.64万元。

  该省健全和完善农村惩治和预防腐败体系,初步构建了农村党风廉政建设长效机制。在推进“阳光村务工程”建设中,各地初步构建并实施了以农村集体“三资”委托代理服务、村级事务流程化管理、村务监督委员会三项制度为主线,以为民服务全程代理、“四议两公开”、公开质询、“双述双评”、网络监管平台、农村基层干部廉洁履行职责培训、定期检查考核等一系列制度为配套措施的长效机制,有力维护了农民群众利益。调查显示,各地农民群众对“阳光村务工程”建设的满意率达80%以上。(记者 韩贺彬)


路过

雷人

握手

鲜花

鸡蛋


返回顶部