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社会法官明理释法 调解一起合同纠纷

2013-8-7 10:41| 发布者: admin| 查看: 112009| 评论: 0|原作者: 赵德朋 闫平|来自: 叶县法院

摘要: 7月21日下午,叶县保安镇社会法庭办公室内乐意融融,经过社会法官王顺德等人耐心细致的工作,摆明事理,诠释法律,一起长达五年的合同纠纷被顺利化解,长年上访的韩某表示再也不上访了。 2005年,叶县保安镇大辛庄村 ...

   7月21日下午,叶县保安镇社会法庭办公室内乐意融融,经过社会法官王顺德等人耐心细致的工作,摆明事理,诠释法律,一起长达五年的合同纠纷被顺利化解,长年上访的韩某表示再也不上访了。
  
2005年,叶县保安镇大辛庄村民韩某与大辛庄村委签订了龙头山水库承包合同,约定韩某每年向大辛庄村委交3050元承包费。然而,早在1995年,大辛庄村民范某就承包了大辛庄的龙头山。由于龙头山与龙头山水库四周相邻,水库一旦水多就会淹没边界。导致韩某与范某因边界问题发生纠纷。2006年,范某与韩某将纠纷诉到叶县人民法院,后又上诉到平顶山市中级人民法院,但判决后,边界问题依然难以落实解决。韩某认为自己承包的水库边界一直没法落实,就不断上访,状告大辛庄村委、告村支部书记、告保安镇政府、一直告到叶县政府。
  
2013年7月,保安镇政府通知保安镇社会法庭处理此案。保安镇社会法庭社会法官王顺德等人接到通知后,立即开会研究案情,考虑最佳解决方案。随后,王顺德等社会法官决定分头行动,个个击破。王顺德等人到韩某家,耐心细致地劝解韩某,并指出:“自龙头山水库合同承包以来,已经过去八年时间,你只交了一年的钱,按理说你还欠着村委承包费,现在村委并没有追究你的违约责任,你也有不对的地方,大家都退一步,把这个问题解决了。”而在另一方,社会法官许天立等也在耐心做村委的工作,该村支部书记张得清表示,村委在龙头山与龙头山水库的边界划定上存在确权不清的责任,愿意向韩某道歉。
  
最后,社会法官将双方当事人叫到一块,达成了调解协议。大辛庄村委向韩某表示道歉,并负责申请有关部门对水库边界进行确权。韩某按合同约定,每年向村委交3050元。双方握手言和,对调解结果表示非常满意。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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