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内蒙古检方召开党组中心组学习会 助推学习教育实践活动

2013-7-23 08:16| 发布者: admin| 查看: 109851| 评论: 0|来自: 正义网

摘要:   正义网呼和浩特7月22日电(记者其其格 范德银 通讯员郎显成)党的群众路线教育实践活动开展以来,内蒙古检察院坚持把学习教育贯穿活动始终,重点抓好学习宣传和思想教育活动。7月16日、18日,两次召开党组中心组学习会 ...

  正义网呼和浩特7月22日电(记者其其格 范德银 通讯员郎显成)党的群众路线教育实践活动开展以来,内蒙古检察院坚持把学习教育贯穿活动始终,重点抓好学习宣传和思想教育活动。7月16日、18日,两次召开党组中心组学习会,集中学习习近平总书记等中央领导同志重要讲话精神,传达学习自治区领导讲话及有关文件精神等。

  7月16日,主要传达学习自治区党委常委会征求政法部门意见座谈会精神,学习贯彻全国召开的进一步规范外事管理工作电视电话会议精神。会上,在传达学习全国进一步规范外事管理工作电视电话会议精神后,韦亚力副检察长从提高思想认识,加强外事管理,结合开展教育实践活动,完善机关工作制度,进一步规范出国出境活动等方面提出了贯彻落实的具体意见,并结合上半年出境参训情况明确要求自治区检察院下半年不再批准组团或参训申请事项。

  7月18日,中心组成员全文学习了习近平总书记在党的群众路线教育实践活动工作会议上的讲话,重点学习了刘云山、赵乐际同志的讲话。会上,领导班子成员带头学习,交流心得体会。自治区检察院副检察长曲云清、政治部主任唐勇等班子成员结合工作实际,对开展活动需要把握的重要方面提出了见解和认识,对开展活动重大意义中“三个必然要求”的逻辑关系进行分析和阐述。韦亚力对下一步开展自学做了安排部署,要求中心组成员要认真学习《论群众路线——重要论述摘编》、《党的群众路线教育实践活动学习文件选编》、《厉行节约、反对浪费——重要论述摘编》等资料,积极做好撰写心得体会、发言交流等准备工作。

  在这次学习会上,还传达学习了《内蒙古自治区党委政法委关于服务保障“8337”发展思路贯彻落实的实施意见》(以下简称《实施意见》)。韦亚力对贯彻落实好《实施意见》提出了三点要求:第一,要认真学习《实施意见》中对政法机关如何贯彻落实“8337”发展思路提出的明确要求,深刻把握“8337”发展思路精髓,把各项工作方向调整到服务和保障“8337”工作大局上来。要强化顶层设计,深入工作部署,以“8337”为统领推进“三个攻坚战”和“四项工程”,切实发挥检察机关职能作用。第二,虽然《实施意见》中对自治区检察院提出明确工作要求的只有2处,但作为法律监督机关,五大方面都与检察工作有着直接或间接的联系。要高度重视,自觉把工作融入到大局中,把贯彻落实《实施意见》与各项检察工作紧密结合起来,立足职能,提出具体的方案、措施、步骤和要求,做到有机结合,不能另起炉灶,坚决杜绝“两张皮”。第三,要注重提炼、归纳、总结各项工作成效,切实反映突出检察职能特色的工作成果。

  据了解,6月27日,内蒙古检察院召开党组中心组学习会,重点学习中央领导关于党的群众路线教育实践活动一系统讲话及文件精神。7月5日,自治区检察院召开了党的群众路线教育实践活动动员会议并印发了活动方案。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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