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内蒙古检察院召开群众路线教育实践活动动员会议

2013-7-8 09:29| 发布者: admin| 查看: 120917| 评论: 0|来自: 正义网

摘要:   正义网7月5日电(记者其其格 范德银 通讯员赵欣然)7月5日下午,内蒙古自治区检察院机关召开党的群众路线教育活动启动工作会议,动员部署党的群众路线教育实践活动。内蒙古检察院检察长马永胜讲话。内蒙古自治区群众 ...

  正义网7月5日电(记者其其格 范德银 通讯员赵欣然)7月5日下午,内蒙古自治区检察院机关召开党的群众路线教育活动启动工作会议,动员部署党的群众路线教育实践活动。内蒙古检察院检察长马永胜讲话。内蒙古自治区群众路线教育实践活动第三督导组组长韦弦讲话,副组长池月参加。自治区院常务副检察长韦亚力主持会议,副检察长张敏、李茂林、曲云清、郝泽军和反贪局长杨卫平、纪检组长岳世光参加会议。政治部主任唐勇宣读了自治区院群众路线教育实践活动领导实施方案。

  马永胜强调,要把开展教育实践活动作为当前首要的政治任务,结合检察机关自身实际,着重解决作风方面的突出问题,强化责任意识,创新活动措施,切实做到认识高一层、学习深一步,实践先一着,剖析解决问题好一筹,为各分市和基层院第二批开展教育实践活动作出表率。

  马永胜说,检察院院班子成员要带头,在批评和自我批评上好好下一番功夫,引导全院人员打消怕丢面子、怕穿小鞋、怕伤和气、怕丢选票等顾虑,亮亮丑、出出汗,才能实现排毒治病。开展自我批评要深刻剖析和检查自己,真正触及问题、触及思想和灵魂,防止避重就轻,实现自我净化、自我完善、自我革新、自我提高。开展相互批评要态度诚恳,敢于指出问题、真诚帮助提高,防止好人主义。该找的问题一定要找出来,该解决的问题一定要解决,绝不能不痛不痒、藏着掩着、文过饰非,坚决防止大而统之、夸夸其谈、“放之四海而皆准”。

  他要求,要坚持开门搞活动,每个环节都要请群众来参与、来监督、来评判,不搞闭门修炼、体内循环。要通过深入帮扶点、联络代表委员、开展检务公开活动、利用已有信息传播平台征求意见等形式,主动倾听群众对检察工作的意见和要求,诚恳征求群众对检察干警作风的反映,真正了解群众内心的需要和期盼,找准检察机关和检察队伍在落实群众观点、群众路线方面存在的差距,努力夯实群众路线教育实践活动的民意基础。

  督导组组长韦弦要求,要准确把握中央和自治区党委对群众路线教育实践活动提出的基本要求,严格按照程序步骤开展好教育实践活动,确保活动不虚、不偏、不空,保障活动健康有序开展。

  教育实践活动从2013年7月开始,历时半年时间,其中,集中教育时间不少于3个月。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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