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四川宜宾纪委:三措施做好审计监督与廉政监督结合

2012-12-11 14:23| 发布者: admin| 查看: 142157| 评论: 0

摘要:   为防止审计监督和廉政监督之间存在的“脱节现象”,四川省宜宾县纪委三措施着力做好审计监督与廉政监督工作结合。   一是加强部门配合。制定《宜宾县纪检监察案件协调方案》,建立了经济责任审计联席会议制度, ...

  为防止审计监督和廉政监督之间存在的“脱节现象”,四川省宜宾县纪委三措施着力做好审计监督与廉政监督工作结合。

  一是加强部门配合。制定《宜宾县纪检监察案件协调方案》,建立了经济责任审计联席会议制度,建立纪检监察、司法与审计部门案件线索移交制度,形成各部门每季度定期座谈研讨工作机制,让纪检监察和司法机关在办理经济领域案件过程中可以依靠专业的审计部门进行配合,在发现许多涉案线索时充分发挥合力作用,将违纪事实查深查透,力求执法执纪机关与审计部门协调配合的常态化。

  二是突出监督过程。在具体操作上,宜宾县坚持贯彻落实“先审计、后离任”的原则,在经济责任审计期间,不得进行职务变动。宜宾县对今年的26名审计对象全部采用群众座谈、个别咨询、查阅档案等多种方法相结合的方式对账目进行各方证实验证,确保审计对象应负的经济责任被审深查透,要求审计部门不仅要在审计报告上反映责任人所在单位的财政财务收支情况,还要明确责任人究竟要负哪些责任。

  三是强化结果运用。制定《宜宾县领导干部经济责任审计结果廉政审查办法》,由县纪委牵头,会同组织部、检察院、审计、财监等部门组织审查小组,明确规定经济责任审计结束后,审计部门对于审计查出的问题进行重点突出,综合分析成因,从管理和制度上提出有针对性解决问题的有效方法。纪检监察机关将对报告及时反馈,审计结果存在问题的交由经济责任审计联席会议讨论,对于存在经济责任及问题的干部制定12项具体处理标准,拟进行提醒、谈话、诫勉、追究责任以及降职、免职等惩处措施,存在严重违法行为的移交司法机关处理。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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