本网讯(陈运发 郭智远 乔子珂)“没想到立案两个小时就拿到了赔偿款,法院的办事效率真高!”5月12日上午,鲁山县法院快执团队办公室内,当事人向执行法官连连道谢。 2021年12月,被告岳某驾驶的车辆与原告刘某驾驶的电动车相撞,造成刘某受伤,但岳某不愿赔偿医疗费用,刘某遂提起诉讼。后法院判决岳某于十日内赔偿刘某全部费用1万余元,但岳某拒不履行义务,案件进入执行程序。 2023年5月12日,执行法官受理该案后,立即与岳某联系,告知其若再不履行义务,等待他的将不仅仅是被纳入失信限高,甚至还会遭受牢狱之苦。因岳某正处于找工作阶段,担心被列为失信被执行人后会影响个人前途,便表示会立马把钱送到法院。一个多小时后,岳某当场将赔偿费用交给了刘某,案件圆满执结。 |