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冒充官二代甩卖租赁房 二房东卷了租金就消失

2013-6-24 08:31| 发布者: admin| 查看: 86066| 评论: 0|来自: 法制日报

摘要:   在房价快速上涨的今天,但凡是关系到房屋,都是老百姓心中的大事,无论买卖还是租赁,出钱的一方总是希望能尽量少花钱,尽可能选到理想的房屋。可他们不知道,很多人正是看中了选房人的这种心态,伺机而动,编造各种诱人 ...

  在房价快速上涨的今天,但凡是关系到房屋,都是老百姓心中的大事,无论买卖还是租赁,出钱的一方总是希望能尽量少花钱,尽可能选到理想的房屋。可他们不知道,很多人正是看中了选房人的这种心态,伺机而动,编造各种诱人的谎言骗选房人落套。

  圈套一:

  假“官二代”卖便宜房

  如今,妄图借房市大发不义之财的人不在少数,王强就是其中之一。王强出生在一个普通的家庭,可为让买房人对他频频出售明显低于市价房屋的行为深信不疑,他给自己换上了一个“官二代”的伪装。逢人便称自己的父母都是国家外交部门重要领导。

  王强的行骗手段并不复杂,总的说来就是先租下大量房屋,然后谎称自己是房主,再以低价将租来的房子转卖。对于自己手中房屋的价格为何明显偏低,王强的解释很有说服力:“我爸妈是高官。”王强告诉买房人,自己手里的这些房子都是开发商送给他的,或者是开发商回赠的国外投资,因此都急需转卖。这样一来,再加上王强“官二代”身份,部分购房人就会觉得合情合理,从而放松警惕。

  卖房过程中,王强还会像模像样地与买房人签订购房协议,约定购房者可以先交首付款或购房定金,并立下如果无房全额退款的承诺。很快,王强的骗局就吸引了不少买房人趋之若鹜,甚至部分购房人在买到便宜房后,还将信息透露给亲戚好友,无形中为王强做了广告,让他获取了更多人的信任。

  2011年1月,从王强手中买到了便宜房的李丽正在新房中享受新家带来的舒适和快乐,谁想中介公司突然开门入室,并要求她迅速搬离。经过一番理论,李丽才明白,原来她买到的房屋根本不是王强的,而是他从中介租来的。李丽报案后,王强很快落网。

  但至王强被抓,他已经成功利用上述手段骗取了27名购房人,高达上千万元的购房款和买房定金。

  北京市朝阳区人民检察院公诉二处检察官李晓娟分析说,这类冒充房主型的诈骗手段,在涉房屋诈骗中并不罕见。其骗术的关键词可以总结为“伪造身份、价格低廉、伪造证明”。李晓娟说,为了解释低价房屋的来源,这类案件的犯罪分子都会给自己伪装一个华丽的身份,或是“官二代”、“富二代”,或是有特殊背景、特殊关系,能够内部拿房等等。而且,为了完成交易过程,这类犯罪中绝大部分都伴有伪造房屋产权证、房屋买卖合同等行为。

  检察官提醒,市民买卖房屋前一定要去政府房屋管理部门查询产权状态,与登记的真实房主进行交易。中介部门也应切实履行核查房屋真实性的法定义务,避免虚假交易。

  圈套二:

  中介用职业优势假卖房

  吴杨在一家房屋中介公司做业务员,因曾经帮助金某租到一处令其非常满意的房屋,赢得了金某认可。过了一段时间,金某又找到吴杨,委托吴杨再帮他购买一套价格合适的房屋。

  可这时的吴杨却不再像此前那么尽职尽责,而是动起了行骗的歪脑筋。吴杨告诉金某,他现在正在租住的房屋,由于房主急需用钱,愿意将该处房产以75万元的低价转让。事实上,吴杨租住房屋的房主对自己要卖房之事毫不知情。

  看过房子后,金某同意购买这套房屋,并以现金或转账的方式,分四次将75万元的房屋全款支付给了吴杨。收到了第一笔房款,为继续自己的骗局,吴杨通过路边的小广告找人做了一张假房屋产权证,骗取金某信任。

  随后,金某搬到了其从吴杨处购买的房中,可刚住了一年多,真正的房主便找上门,一查吴杨为其办理的房产证,竟是假的。

  李晓娟告诉记者,上述案件是典型的中介员工虚构事实低价销售房屋诈骗。在这类案件中,由于房屋中介机构掌握着大量的房源,对房主具体信息、购房者对房屋的需求及资金能力等全部了如指掌,如果业务员不遵守基本职业操守,其专业背景很可能成为其实施涉房诈骗的“优势”。而且,这些中介业务员对于买卖房屋所需的证明文件、办理程序等比买房人自己还要更加熟悉,其利用自身的专业性和职业性,通过伪造房产证将本来用于承租的房屋低价甩卖,并不是一件难事。

  此外,检察院在办理此类诈骗案件中还发现,有部分中介人员还将骗钱的目标盯在了契税和营业税上。当其在为购房者代办房产证过户手续时,伪造契税和营业税完税凭证,对客户谎称已经完成了税费缴纳,这样一来,客户真实缴纳的相关税费就到了代办相关手续的人口袋里。

  圈套三:

  二房东收了房租就消失

  杨海也曾经是一名中介公司的业务员,辞职后一直待业在家。一番苦思后,他结合自己的从业经验想到了一条生财之路。

  杨海以其个人居住的名义,通过中介租了一套三居室,约定租金按季度缴纳,每季度共计1.7万余元。不过,租下这套大三居后,杨海并没有自己住,而是转手当起了“二房东”。

  为了多挣点钱,杨海没有跟房东商量,就擅自决定将三居室的房屋改造成6个小屋。经过在网上和路边发布租房信息,不到一个月,杨海的这套房子就全租了出去。当被租房人问到其身份时,杨海总是说自己是中介公司业务员,代理房主进行房屋出租。就这样,杨海先后用虚假姓名与6名承租人签订了代理合同,并收取6名承租者3个月的房租、卫生费等费用,共计2.2万余元。

  没过多久,贪心的杨海就觉得这样的转租方式挣钱太少,萌生了诈骗房客的想法。第二季度,杨海依然按照代理合同的约定,从6名房客中收取了房租和相关费用,但他这次并未向房东支付,而是拿到钱后更换手机号码人间蒸发了。事后,房东发现自己好好的房子被打了隔断,在向其他6人表明自己是房主时,几名房客也才意识到自己被骗了。

  记者了解到,这类诈骗在房屋租赁类的诈骗中最为常见,而且随着大学生毕业季的到来,不少刚刚走向工作岗位的年轻人面临租房问题时,由于涉世未深,极易落入这样的圈套中。

  “这类犯罪的嫌疑人往往都是从房主或中介手中承租房屋,或是短期出租,或是在租赁期即将届满之时,以低于其承租价的价格将房屋转租给他人,并且以半年付或年付能够再享优惠进行诱惑,从而获得租客的青睐,骗取租房人的房款。”李晓娟提醒租客,租赁房屋同样需要认真核对房屋的产权信息,同真实房东签订相关租房合同。(记者 黄洁 实习生 孔一颖)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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