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全国法院3年间承认和执行外国法院民商事判决案件超1100件

2021-10-29 09:29| 发布者: admin| 查看: 100502| 评论: 0|原作者: 罗沙、刘少卿|来自: 新华网

摘要:   新华社福州10月28日电(记者罗沙、刘少卿)记者从日前举行的海上丝绸之路(泉州)司法合作国际论坛获悉,中国法院恪守国际条约义务,依法办理申请承认和执行外国法院判决案件,2018年至2020年期间共受理申请承认 ...

  新华社福州10月28日电(记者罗沙、刘少卿)记者从日前举行的海上丝绸之路(泉州)司法合作国际论坛获悉,中国法院恪守国际条约义务,依法办理申请承认和执行外国法院判决案件,2018年至2020年期间共受理申请承认与执行外国法院民商事判决案件1301件,审结1226件,其中予以承认和执行的1142件,涉及30余个国家。

  “目前,中国已经与39个国家签订了涉及民商事的双边司法协助协定,已经生效的有38项,其中34项规定了外国法院判决承认和执行的条件。”最高人民法院副院长陶凯元在论坛上说。

  域外法的准确查明和适用对于依法处理涉外民商事案件,营造法治化营商环境具有重要意义。陶凯元表示,中国法院近年来拓宽域外法查明渠道,打造域外法查明平台,探索域外法查明途径。北京、天津、上海、福建、广东等多地法院在涉外民商事案件的审理中积极查明和适用域外法,积累有效经验。

  在此次论坛上,来自21个国家和3个国际组织的代表围绕“外国民商事判决承认与执行以及域外法查明的司法合作”“海洋自然资源与生态环境保护法律问题”“国际商事纠纷多元化解决机制的创新与完善”等议题进行深入讨论。与会嘉宾纷纷表示,此次会议为“一带一路”沿线各国互学互鉴搭建了平台,凝聚了法治合作共识。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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