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江西于都检察院强化捕后羁押必要性审查维护在押人权益

2013-6-6 09:19| 发布者: admin| 查看: 88361| 评论: 0|来自: 正义网

摘要:   正义网江西6月5日电(通讯员 陈泽明)5月21日,江西省于都县检察院主动启动捕后羁押必要性审查程序,及时建议公安机关变更强制措施,使患有肾萎缩的犯罪嫌疑人李某被依法取保候审,最终得以安心住院接受治疗,维护了 ...

  正义网江西6月5日电(通讯员 陈泽明)5月21日,江西省于都县检察院主动启动捕后羁押必要性审查程序,及时建议公安机关变更强制措施,使患有肾萎缩的犯罪嫌疑人李某被依法取保候审,最终得以安心住院接受治疗,维护了在押人员合法权益。

  5月20日,涉嫌盗伐林木犯罪的李某,在看守所突发疾病被送往医院抢救,后被诊断为肾萎缩。该院监所科干警在详细掌握相关情况后,立即向该院侦监科通报了这一情况,并提出变更强制措施的意见,该院侦监科当天即启动了捕后羁押必要性审查。经过详细查阅有关案卷材料,听取办案人员的意见,到医院详细了解李某的身体状况后,该院认为,鉴于李某仅仅犯盗伐林木罪,并无其他社会危害性,且患有严重疾病,如不及时接受正规治疗极有可能严重危及其健康甚至生命,采取取保候审不致发生社会危险性,已无继续羁押的必要性。遂根据刑诉法第65条、93条之规定,向公安机关发出了变更强制措施的建议,李某随即被依法取保候审。

  据了解,自新刑诉法实施以来,该院共进行捕后羁押必要性审查8件8人,经审查向公安机关提出的变更强制措施的建议均被采纳,取得良好的社会效果和法律效果。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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