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浙江省检察院开展专项行动加大作风建设力度

2013-6-6 09:12| 发布者: admin| 查看: 59226| 评论: 0|来自: 正义网

摘要:   正义网浙江6月4日电(记者 范跃红)“5月份暗访了三次,整个机关没有发现一个迟到、早退人员,这是一大变化。”浙江省检察院检务督查处处长程建华昨天对记者说。上周,他参与起草的《浙江省院机关2013年作风建设工作要 ...

  正义网浙江6月4日电(记者 范跃红)“5月份暗访了三次,整个机关没有发现一个迟到、早退人员,这是一大变化。”浙江省检察院检务督查处处长程建华昨天对记者说。上周,他参与起草的《浙江省院机关2013年作风建设工作要点》出台,浙江省检察院机关4月底启动的“严纪律、正作风、作表率”专项行动的各项措施正在得到实施。浙江省委书记夏宝龙一个“好”字,对此给予了充分肯定。

  “省检察院理应成为全省检察机关的表率,尤其要当好作风建设的龙头。”浙江省检察院检察长陈云龙一直这样认为。为此,今年以来,浙江省检察院加大了作风建设的力度,并适时开展了“严纪律、正作风、作表率”专项行动,推出了一系列措施。浙江省检察院先后制定了《关于改进工作作风密切联系群众的实施意见》、《关于严肃省院机关上下班秩序和会议秩序的规定》、《关于加强督促检查工作的实施意见》,对检察机关改进调研、文风会风、执法作风以及厉行勤俭节约、廉洁自律等方面作出具体规定,明确了上下班和会议考勤等规定以及相应的督察、惩处等制度,明确了对重大会议、重点工作、上级批办和交办的案件、事件、院党组会决定的有关事项、代表委员转交的案件事项等,均明确督查责任部门、程序要求和配套措施,保证检令畅通,提高工作效率,做到善作善成。同时,浙江省检察院党组还把规范执法行为作为正作风、作表率的重要环节来抓,结合贯彻实施修改后刑诉法,全面完善检察执法各个环节的规程和要求,把规范执法的要求落实到具体办案实践中。

  据介绍,浙江省院通过明查暗访等方式督查机关上下班纪律作风,已取得明显效果,至今没有发现迟到早退现象。前不久,该省检察院班子成员带队分头到全省11个市和18个县(市、区)检察院进行督察调研,做到轻车简从,不接受超标接待,运用座谈会、实地考察等方式强化督察调研实效,基层反响很好。浙江省检察院的作风改变带动了全省检察机关队伍建设,推动了全省各项检察工作的顺利进行。

  近日,浙江省委书记夏宝龙在浙江省检察院《关于贯彻落实“严纪律、正作风、作表率”专项行动措施的报告》上批示:好!省委副书记、省政法委书记王辉忠批示:措施很好,作为检察系统的省检察院是我省的最高机关,就应该为全省作出表率,应一抓到底;省委常委、省委秘书长赵一德批示:省检察院高度重视机关作风建设,紧贴检察工作和干部实际,注重制度和规范建设,此做法值得肯定和借鉴。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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