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叶县法院司法技术科创新辅助职能促调解

2013-6-5 10:16| 发布者: admin| 查看: 114599| 评论: 0|原作者: 杨红霞 李丛丛|来自: 叶县人民法院

摘要: 近日,叶县人民法院司法技术科积极发挥辅助工作职能,与院民二庭联合,成功化解一起离婚后财产分割纠纷案件。 原告郝某与被告王某原系夫妻关系,于2002年10月23日登记结婚,在婚后共同生活中,因家务琐事不断生气。2 ...

近日,叶县人民法院司法技术科积极发挥辅助工作职能,与民二庭联合,成功化解一起离婚后财产分割纠纷案件。

原告郝某与被告王某原系夫妻关系,于2002年10月23日登记结婚,在婚后共同生活中,因家务琐事不断生气。2012年2月27日被告向叶县人民法院起诉要求与原告离婚,法院判决准予双方离婚,原告不服上诉于平顶山市中级人民法院,二审维持了双方离婚的判决,但两审法院均认为,双方夫妻关系存续期间将被告王某之父母的三间瓦房拆除后新建的堂屋五间、东屋二间、西屋二间及附属物补偿款涉及案外人权益不宜分割,让原告另行起诉。2012年12月27日,原告向叶县人民法院提起离婚后财产分割之诉。受理案件后,该院审判庭曾多次组织调解,但未达成和解。在当事人提起司法鉴定后,双方当事人在协商选择鉴定机构的问题上也未能达成一致意见。在矛盾比较尖锐的情况下,该院司法技术科人员发挥辅助工作职能,协助审判庭做矛盾化解工作。司法技术人员认真倾听当事人的诉求,深入挖掘矛盾点,抓住纠纷的关键点,充分阐释相关法律规定,并结合情理,耐心细致地做双方当事人的工作,从而缓和了双方当事人的矛盾,双方均表示要互相谅解,并自愿达成了一致的调解协议,本案最终以调解方式结案,化解了双方一触即发的矛盾,实现了情、理、法的完美结合,维护了社会的和谐稳定。

  今来,该院司法技术科不断创新工作方式,成功调解十余起涉委托鉴定案件,为化解矛盾纠纷奠定了良好的基础,收到了良好的社会效果。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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