本报讯(记者卢志坚 通讯员葛东升 苏振东 夏亚红)清晨和晚上,只要天公作美,江苏省靖江市新区美人河边的小广场,总会有市民来此跳广场舞。可在一年前,广场边这条小河,却是另一种样子:杂草漂浮、河水发黑、腥臭阵阵。从死鱼漂浮到鸟语花香,发生如此变化,得益于一条检察建议。 2012年3月,靖江市检察院检察官听到社区群众反映,“附近企业违规排污”。经暗中排查检察官了解到,其实,这家企业也想整治处理污染源,但由于相关职能部门卡住了排污费,治污款划拨不到位,只能任凭部分污水直接排入河道。检察官循着这一线索,顺藤摸瓜找到了源头,查获相关职能部门受贿案件5件5人,群众拍手称快。 案件结了,但群众反映的情况还需要步步落实。办案过程中,检察官发现,专项资金管理制度不健全是诱发案件的主要原因。2012年10月12日,靖江市检察院及时向相关执法部门发出检察建议,提醒健全执法人员履职、排污费审批、物资采购和财务管理审批,并针对该部门财务管理零散情况,督促设立财务科,对经费的预决算、核算、管理统一扎口,使得专项资金能够及时划拨。同月30日,该执法部门根据检察建议,制定《重大项目、专项资金联合审批制度》、《物资采购制度》、《大财务管理制度》以及《执法责任追究制度》等12项制度。 2012年底,该执法部门又与市财政局联合出台《引导资金使用管理办法》,向全市6家重点企业拨付治污资金140余万元,对企业周边3条污染河道集中整治。 |