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预防厅:具体化实在化精细化让预防更“接地气”

2013-5-29 08:58| 发布者: admin| 查看: 319930| 评论: 0|来自: 检察日报

摘要: .TRS_Editor TABLE{font-family:宋体;font-size:14px;} .TRS_Editor{font-family:宋体;font-size:14px;} .TRS_Editor P{font-family:宋体;font-size:14px;margin-top:1em;margin-bottom:1em;line-height:1.4;} .TRS_ ...

  检察机关开展预防职务犯罪工作,要把解决问题的对策具体化、实在化、精细化,使预防工作更“接地气”,落地生花。

  习近平总书记在出席十二届全国人大一次会议江苏代表团全体会议时发表重要讲话指出,“预防职务犯罪出生产力,我很以为然”。充分肯定了预防职务犯罪工作对推动反腐倡廉建设、保障经济社会发展的重要作用,为新时期开展预防职务犯罪工作指明了方向。

  深刻理解“预防出生产力”

  “人”是生产力的第一要素。近年来检察机关每年立案侦查4万多名国家工作人员,这些人都是劳动者,是生产力的要素,其中很多人还是“能人”,是生产力要素中最具知识才干、最能释放能量的那一部分人。预防职务犯罪工作最根本的目的就是促进干部廉洁清正,这就是对生产力第一要素——劳动者的最大保护。

  劳动资料和劳动对象是生产力的另外两个要素。预防职务犯罪工作通过对可能发生职务犯罪的风险隐患进行预警预测,有助于克服政府部门和企业的盲目决策,有效防止建设工程和安全生产领域的重大责任事故,保障正常的生产秩序,减少不必要的经济损失。通过对行政体制、社会管理中存在的制度漏洞和管理缺陷提出有针对性的检察建议和预防对策,有助于强化对权力

  运行的监督制约,增强政府公信力。

  我们要充分认识预防职务犯罪工作对于促进和保障生产力发展的重要作用和意义,不断增强历史责任感和使命感,自觉增强工作的积极性和主动性,以更加良好的精神状态推动预防工作创新发展。

  强化治本保障生产力发展

  不注重解决源头性、根本性、基础性问题,“边打边犯”、“前腐后继”的现象就难以避免,付出的社会成本和政治代价就会更大,对生产力的破坏就会更大。

  预防职务犯罪工作要更加重视对职务犯罪发生特点、发案规律、犯罪原因及发展变化趋势的深入分析,深入研究职务犯罪多发易发的体制性原因和机制上漏洞,以及政策、法律、制度和社会管理层面存在的突出问题,寻求解决源头性、根本性、基础性问题的办法。

  一是要深刻分析导致职务犯罪个案发生的原因和症结,查找制度漏洞和管理缺陷,向发案单位提出有针对性的防控措施,促进微观层面权力监督制约机制的完善。二是准确把握教育、社会保障、执法司法等不同领域、不同行业职务犯罪状况,分析预测职务犯罪情况的变化趋势,促进重点领域、关键环节的深化改革,减少体制障碍和制度漏洞。三是针对办案中反映出的具有全局性、基础性、战略性的重大问题,加强和完善年度报告、专题报告和预防检察建议工作,积极向党中央和各级党委政府建言献策。

  消除阻碍发展的制度根源

  党的十八大提出,要“加强反腐败法律制度建设,防控廉政风险,防止利益冲突,更加科学有效地防治腐败”。习近平总书记多次强调:“要加强对权力运行的制约和监督,把权力关进制度的笼子里,形成不敢腐的惩戒机制、不能腐的防范机制、不易腐的保障机制。”

  检察机关职务犯罪预防工作要深入经济建设主战场,大力推进关键环节制度建设,从源头上预防腐败。如针对当前工程建设领域职务犯罪多发的严峻形势,探索建立工程建设项目报告和预防职务犯罪报告同时具备并通过审批才能开工建设的“工程建设项目双报告”制度。

  要进一步推动行政法律和制度的健全完善,包括规范政府机关和政府官员权力范围、边界的行政组织法及其制度;规范政府机关和政府官员权力行使手段、程序的行政行为法、行政程序法及其制度;规范政府官员从政道德和操守的公务员伦理法及其制度;规范对政府官员腐败行为进行监督、查处的监督和责任追究法及其制度等方面,切实“把权力关进制度的笼子里”。

  为生产力发展提供法治保障

  法治反腐是一项系统性工程,检察机关的职务犯罪预防工作对于推动反腐败由政治层面向法治层面演进具有不可替代的作用。

  一是要坚持法律面前人人平等,依法严肃惩治腐败,坚持“老虎”、“苍蝇”一起打,既坚决依法查处领导干部违纪违法案件,又切实解决发生在群众身边的不正之风和腐败问题。二是加强预防宣传和警示教育,大力培育法治文化、廉政文化。促进国家工作人员提高运用法治思维和法治方式深化改革、推动发展、化解矛盾、维护稳定能力和预防腐败的免疫力。三是积极推动反腐败立法工作和预防职务犯罪法制建设。进一步推动各省级和有立法权的市级人大常委会制定《预防职务犯罪工作条例(决议、决定)》,配合人大常委会加强对相关条例、决议、决定执行情况的执法检查,不断总结经验。

  拓宽公众参与反腐败的渠道

  职务犯罪预防工作离不开有关部门的协作配合,离不开社会公众的积极参与,做好预防工作,要坚持专门工作与群众路线的深度融合。

  一是切实增强检察干部开展预防职务犯罪工作的专业能力,将预防专业人才的选拔和培养摆在更加突出的位置,通过开展岗位练兵和素能培训活动,提高预防队伍的专业化水平。二是加强与有关部门的协作配合,深入推进党委统一领导、党政齐抓共管、纪委组织协调、部门各负其责的预防职务犯罪领导体制和工作机制建设,加强预防工作联席会议制度和联系配合制度。三是积极参与在全党深入开展的以“务实、为民、清廉”为主要内容的群众路线教育实践活动,动员和引导广大人民群众和社会力量,加强对国家工作人员职务行为的监督,促进权力的规范运行。四是在完善举报等群众监督制度的基础上,采取更加有力措施举措,真正做到让人民监督权力。如建立公众反腐倡廉建言献策网站或开通电子政务通道;建立公众监督网络;建立定期向社会通报反腐倡廉情况制度等。

  实际应用体现预防工作价值

  预防职务犯罪出生产力,内含着防止了、减少了、控制了职务犯罪的意蕴,昭示所有的预防措施和手段,都必须在减少和防止职务犯罪的发生上见成效。

  检察机关开展预防职务犯罪工作不仅仅是去探寻发生职务犯罪的规律特点,去发现问题,也不仅仅是提出对策思路,指明解决问题的方向,更重要的是把解决问题的对策具体化、实在化、精细化,使预防工作更“接地气”,更具有可操作性,使每一项对策措施都能落地生花。无论是开展预防咨询还是检察建议,或是专题报告,或是课题研究,都要把能够实际应用作为基本要求,深入细致扎实地寻求效果、发挥作用,显示检察机关预防职务犯罪工作的真实意义。

  要进一步抓住公共投资的重点领域和产业机构调整的关键环节,深入开展在城镇化建设、国有资产管理、国家大型投资建设、产业转型升级等领域、行业、部门的专题预防工作,做好重点单位、项目、专题预防的挂牌督办工作,切实提高预防工作的质量和效果。

  作者为最高人民检察院职务犯罪预防厅厅长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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