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吉林通报4起扶贫领域失职失责问题

2019-12-11 08:56| 发布者: admin| 查看: 87405| 评论: 0|来自: 中央纪委国家监委网站

摘要:   近日,吉林省纪委监委公开曝光4起扶贫领域失职失责问题。分别是:  1.延边州发改委办公室主任兼综合处处长张立春等人履责不力,致使扶贫资金被违规使用问题。2017年10月至12月,延吉市发改局在向延边州申报新 ...

  近日,吉林省纪委监委公开曝光4起扶贫领域失职失责问题。分别是:

  1.延边州发改委办公室主任兼综合处处长张立春等人履责不力,致使扶贫资金被违规使用问题。2017年10月至12月,延吉市发改局在向延边州申报新增扶贫帮扶项目过程中,时任该局国民经济综合科副科长(主持工作)艾娜对政策理解不到位,时任该局党组书记、局长康峰镐和副局长王立军未认真履行审核把关职责,将不符合规定的2个社会事业类项目作为扶贫项目予以申报;时任延边州发改委综合处处长张立春在对延吉市新增扶贫帮扶项目进行申报筛选、初步审核过程中,政策把握不准,审核把关不严,错误选择上述2个项目,致使扶贫资金被违规使用。2019年5月,张立春受到党内警告处分,康峰镐受到党内严重警告处分;同年4月,王立军、艾娜分别受到党内警告处分。

  2.长白县政府办公室副主任杨勇军履责不力,致使扶贫项目被违规承包且至今无法通过验收问题。2016年6月,时任该县十二道沟镇副镇长杨勇军不认真履行职责,将十二道沟镇十三道沟村东岗道沟段拦水坝建设小流域综合治理扶贫项目,承包给一家没有施工资质的个体劳务队,致使该项目至今无法通过验收。2019年7月,杨勇军受到党内警告处分。

  3.农安县土地整理中心主任徐义东履责不力,致使扶贫项目工程质量问题未被及时发现并造成经济损失问题。2017年4月,徐义东作为该县农安镇东好来宝村和长安村新菜地建设扶贫项目负责人,不认真履行组织相关单位审核验收等职责,致使该项目工程建设存在的质量问题未被及时发现,造成经济损失9.96万元。2019年4月,徐义东受到党内警告处分。

  4.长岭县北正镇政府副镇长乔洪亮履责不力,致使国家危房改造补助资金被违规领取问题。2017年11月,乔洪亮在分管泥草房改造工作期间,不认真履行职责,未经过实地踏查便在危房改造验收单上签字,致使该镇三十三村4户不符合条件的贫困户违规领取国家危房改造补助资金共计6.6万元。2019年1月,乔洪亮受到党内严重警告处分。(吉林省纪委监委)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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