本报讯(记者卢金增 通讯员田俊勇 罗曼 温邱娜)“谢谢检察官的提示,老郭进去了,我感觉就像天塌下来一样,不知道该怎么办,也曾想过托人找关系。现在,有了这张‘明白纸’,我也知道自己该做什么了。请放心,我一定配合县检察院的工作。”
4月10日,山东省东阿县检察院在向黄河管理委员会水文局下属济南勘测局原局长、涉嫌贪污罪的郭新平的家属马某通知逮捕决定时,主办检察官曲绪强同时给了她一份《东阿县检察院职务犯罪案件嫌疑人家属提示书》,并对该院建立的职务犯罪案件嫌疑人家属提示制度作了详细讲解,她听后感动地说了上面的话。
“在以往的案件中,我们发现职务犯罪嫌疑人被羁押后,一些不法分子利用嫌疑人家属不懂法律但‘救人心切’的心理,打着可帮忙‘疏通关系’、帮忙‘放出来’的旗号进行招摇撞骗,不但侵害了嫌疑人的合法权益,而且干扰了我们的侦查活动。”谈起出台该项制度的背景时,东阿县检察院副检察长秦军告诉记者。
为解决上述问题,东阿县检察院结合修改后刑诉法建立了提示制度,并出台了《东阿县检察院关于实行职务犯罪案件嫌疑人家属提示制度的暂行规定》,明确了检察人员要向嫌疑人家属提示的内容,即除了检察人员行为规范外,还包括取保候审条件及办理流程、犯罪嫌疑人退赃从轻处罚的政策及退赃程序、聘请律师程序及收费标准等,真正给了嫌疑人家属一个“明白”。
“在我们旧的侦查思维中,总是想让当事人知道的越少越好,怕影响办案。但从这起大要案的顺利侦破和批捕来看,让嫌疑人及其家属清楚地了解法律规定,让侦查权真正在‘阳光’下运作,给侦查工作赋予的其实是‘正能量’。”该院检察长孙吉祥这样告诉记者。
记者在采访中了解到,该院自今年2月份推行这项提示制度以来,共查处职务犯罪案件3件6人,发出提示书16份,强化了办案人员对当事人合法权益的保护意识,在社会各界引起良好反响。